为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近日,文化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大力推动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网络,建立网络远程培训服务平台,推动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常态化。从明年开始,文化部将用5年时间,对现有24.27万人的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66.85万人的业余文化队伍(包括业余文艺骨干、 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工作人员等)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的素质,提高其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基层人才的短缺和青黄不接,长期困扰着我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尤其是针对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保障力度不够,培训效果不明显,不能满足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需要。正是基于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文化部决定建立长效的培训工作制度。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建立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培训组织体系。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文化部负责指导各地培训工作、组织教材编写、建设远程培训平台、制作考试题库、培养省级师资、举办示范性培训;省级、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县、 乡级专业文化队伍;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业余文化队伍。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二是要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制定培训基地建设标准,采取申报与招投标方式相结合,确定10个工作基础较好、培训积极性较高的省级文化培训机构或文化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基层队伍培训基地,辐射全国或周边省区,承担文化部委托、本省及周边省区相应数量和规模的基层文化队伍骨干培训任务。三是构建优势互补、开放竞争的培训工作机制。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通过政府委托培训和招投标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优质培训资源,鼓励高等院校和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激发文化系统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力。四是加强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要规范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将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县级文化馆、 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五是健全培训考核评估与督查制度。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培训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将培训工作与持证上岗制度、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相挂钩,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将培训工作纳入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单位年终考核指标,纳入图书馆、文化馆站评估工作。文化部定期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督查工作,对培训工作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
据了解,培训工作将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质培养、能力建设等内容为基础,根据基层文化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培训课程,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内容。培训将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对口支援、远程培训和脱产研修等多种形式。《意见》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远程培训服务平台,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面向基层专兼职文化工作者提供即时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等服务,鼓励基层文化工作者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
《意见》还要求各省( 区、市 )文化厅(局)把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依据基层文化队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当地“十二五”期间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规划以及分年度计划。
2010.11.03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