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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区建设公益文化设施促进文化大繁荣 年内建成文化艺术中心

              

 

  2月19日,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李金亮,区委副书记潘庆元,区委常委、 区委宣传部部长苏智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提出意见和要求。
  区文化艺术中心是在原新兴影院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 总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计划今年10月竣工,于年底前投入使用。建成后的区文化艺术中心将具备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和区少儿图书馆等多种功能。李金亮等仔细察看了主楼施工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和观看幻灯片,详细了解了项目面积、建筑结构、计划布局、设施配置、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
  李金亮讲话强调,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和平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谋划,在项目建设中吸取社区医疗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过程的成功经验;要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新观念、理顺机制,克服条件限制,不断巩固和平区的文化软件优势,同时实现硬件设施的新突破;要科学规划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合理发挥二者的功能,做到既服务于区域发展,又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要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提前着手思考提高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实现节约办公;要加强项目周边拆违、 路面整修、重建绿地等工作,抓紧落实,使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以良好的市容面貌迎接奥运会。
  潘庆元指出,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是区委、区政府支持发展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重视改善民计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的具体表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标准建设,争取硬件一步到位,为市民群众提供一流的学习和休闲文化场所;要做到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降低行政成本, 使项目实现公共设施效益最大化; 要以项目建设为契机,解决好相关人员的安置问题。
  苏智要求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要重质量、重实效,为提高全区公益文化设施的水平和再创全国文明城区发挥作用。
  区政府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建委、区编委、区规划处以及新兴街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和座谈。

                             2008.02.27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网——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