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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拟确认12个历史风貌建筑区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规定,本市将在中心城区内拟确认包括泰安道、古文化街、赤峰道、老城厢等在内的12区域为历史风貌建筑区。昨天,此次拟建的十二个历史风貌区的名单已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经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人民政府进行确定。
  据悉,根据《保护条例》, 这十二个区域被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区后,在这些风貌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其高度、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区相协调,同时在庭院、走廊堆放杂物、沿街摆卖等行为都将被禁止。
  据了解,历史风貌建筑区是指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成片, 街区景观较为完整、协调的区域。 根据《保护条例》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高度、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
   同时,在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 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章圈占道路、胡同;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在庭院、走廊、阳台、屋顶乱挂或者堆放杂物;沿街或者占用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12个历史风貌建筑区
  五大道历史风貌建筑区、老城厢历史风貌建筑区、解放南路历史风貌建筑区、中心花园历史风貌建筑区、承德道历史风貌建筑区、一宫花园历史风貌建筑区、泰安道历史风貌建筑区、劝业场历史风貌建筑区、赤峰道历史风貌建筑区、古文化街历史风貌建筑区、解放北路历史风貌建筑区和鞍山道历史风貌建筑区。

                                        2006.08.03
                            (新
闻来源:天津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