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人指挥李晓芦来津演出的批复
津文外 [2006]56 号 签发:张 志
天津交响乐团:你乐团关于邀请 美籍华人指挥李晓芦(现任天津交响乐团音乐总监)来津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乐团邀请美籍华人指挥李晓芦于2006年6月12至17日来津, 并于17日晚在天津中华剧院与天津交响乐团合作演出一场交响音乐会,指挥家国际旅费及在津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天津交响乐团负担。此次演出属内部联谊性质,对外不做商业性宣传,不售票,请你乐团做好演出及接待工作。
此复。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天津市外办、公安局、安全局
本局:办公室、市场处
天津市文化局
初校:周晓丁 终校:周世平 2006年6月1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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