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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长蔡武:新中国60年对外文化工作发展历程

 
  

  新中国对外文化工作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在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指导下,文化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奋斗,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与国家发展需要,创建、开拓、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事业,历经艰辛,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一
  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就曾经指出,“对于外国文化,排外主义的方针是错误的,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 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当新中国还孕育在战火硝烟中,1949年6月,我们党就从解放区选派了一批青年艺术家赴匈牙利参加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1951年,我国与波兰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这是新中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文化合作协定,标志着新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正式拉开了帷幕。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主要是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及亚非拉友好国家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同时,也大力开拓同西方国家的交往。 1964年1月中法建交,1965年10月两国政府签订了1965—1966年文化交流计划。这是我国与西欧国家签订的第一个政府间文化交流计划。
  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极大地促进了新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帮助下,我国引进了芭蕾舞、 交响乐、歌剧等许多西方古典艺术门类, 培养了大批优秀文艺人才,大大丰富和繁荣了我国文化艺术的百花园; 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文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一大批完全不同于旧社会戏班子的新型文艺院团,在全国各地建设了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基本改变了旧中国文化事业积贫积弱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外文化工作遭到严重破坏,但是对外文化交流并没有完全停止。文化交流作为政府外交的一部分,在国家的外交大局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当时,除了与一些友好国家继续进行艺术团互访外,还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展览”赴西欧、美国、日本、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墨西哥等10多个国家展出,受到所到国高度赞许和广泛好评,被赞誉为“文物外交”。
  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对外文化工作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1978年9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文化部归口管理》的文件。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把发展同各国文化交流的内容写入宪法,为我国不断扩展对外文化交流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
  1983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上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是正确的,要长期坚持。对外文化交流也要长期发展。”在改革开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对外文化关系和交流范围逐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从1979年的194起、 3035人次迅速发展到1986年的1075起、9499人次,分别是“文革”前年平均数的16倍和40多倍,与外国签订的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数量约是“文革”前的两倍。交流范围也从传统友好国家扩展至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和周边国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与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对外文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 博采各国文化之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 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进入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对对外文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继续广泛开展民间外交,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友谊,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新理念。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文化与政治、经济一起构成了我国整体外交工作的三大支柱。
  目前,对外文化工作已初步形成文化外交、文化交流、文化外宣和文化贸易四大工作领域,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工作格局。
  文化外交方面。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自倡导并参与一系列重大文化外交活动。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外交活跃,成为国际舞台上一道亮丽的风景。“中法文化年”、“中俄国家年”、“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等一系列大型文化外交活动,得到了中外政府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广泛参与,项目之多、规模之大、 规格之高、 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极大提升了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其中,中法文化年历时两年, 胡锦涛主席与希拉克总统分别出席了文化年的重要活动。 中法十几个城市、上百万民众近距离了解彼此文化。不仅大大促进了中法双方的文化交流,而且对欧洲其他国家产生了示范和连锁效应。2005年后,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希腊、英国等纷纷与我合作举办“文化年”或“文化节”,掀起了中国文化热。
  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 目前, 我国已同145个国家签订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至民间,文化交流的规模和范围空前扩大,内容和形式日益丰富, 渠道和层次日趋多样。 在大力推动、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开展对外文化援助项目的同时,积极引进世界优秀文化。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先后举办“国际交响乐音乐年”、“国际歌舞年”、“国际美术年”等国际艺术主题年活动,集中引进世界一流的文化产品。进入新世纪,搭建了“北京国际音乐节”、“亚洲艺术节”、“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架设了中外人民和艺术家沟通的桥梁,同时也奠定了中国作为亚洲国际文化活动中心国的地位。通过开展双边、多边、地区间和国际间的文化合作,强化了我在国际多边文化事务中的话语权。1989年,我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7年加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先后从英国、美国、日本、丹麦等国追索回多批文物。2006年我国以高票当选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入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领导层, 使我在国际保护文化遗产规则制定过程中有了话语权。截至2009年,我国成功申报了世界遗产38处, 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7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4项,极大地促进了国内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宣传方面。 坚持重点面向和影响国外主流社会的方针, 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向世界介绍、宣传中国。经过30年的努力,形成一系列有影响的文化外宣品牌,面向海外推出“春节”、 “国庆”、“感知中国”等活动,已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中“海外春节”活动目前已覆盖18个国家,如泰国曼谷、 英国伦敦、澳大利亚悉尼每年都吸引几十万民众参与, 得到了国外政要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成为宣传中华文化的重要舞台。 海外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强。 我国已在世界82个国家设有96个使领馆文化处(组)。1988年以来,先后在毛里求斯、贝宁、埃及、法国、马耳他、韩国和德国设立了中国文化中心。文化传播海外基础工程突飞猛进。近1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海外落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多语种节目在海外每天累计播出700多小时,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海外用户总数超过1亿户,中国电视节目长城系列平台海外付费用户突破10万户。积极推动“电影走出去”工程。近年来,每年在境外举办各种形式的中国电影展(周)50多次,展映国产影片400多部次。每年选送200多部次国产影片参加近百个国际电影节,其中不少影片在重要的国际电影节上获得重要奖项。
  文化贸易方面。 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 推出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地传播了中华文化。国际商业性演出始于1979年,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创新剧目杂技芭蕾《天鹅湖》在国外演出总收入已达4300万元。2007年,仅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通过海外商演创汇收入就达889万美元。版权贸易结构逐年改善,版权引进与输出比例由1997年的15∶1缩小到2007年的5∶1。 年图书出口达730多万册,是进口图书数量的两倍;报刊出口达400多万份,发行到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均增长62.4%, 实现了中国出版业由“引进来”向“走出去”的转变。影视产品海外市场份额和影响不断扩大,每年都有几部国产大片进入国际主流商业院线。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影视节目出口总额接近30亿元, 其中国产影片海外票房和销售收入达25.28亿元人民币。中国影视产品营销网络覆盖亚洲、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三
  回顾60年来对外文化工作的辉煌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
  一、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关于外交和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二、对外文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是通过生动活泼的文化交流,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三、要兼收并蓄,勇于和善于吸收、融汇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在比较中鉴别,在交流中借鉴,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要将坚持文化自主性与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相结合,在传播和彰显我国文化价值观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同时,努力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尊重各国文化差异,提倡不同文化平等对话,促进世界和谐和文化共同繁荣。
  五、坚持以沟通人类共同情感为基础,以文化人,以文促情,将中国人民了解世界的愿望同世界人民了解中国的愿望相结合,扩大共识、凝聚友谊、增强彼此好感。
  六、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政府主导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式相结合,促进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交流格局。
  七、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交流形式和内容,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注重将传统文化和现代传播方式相结合,当代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注意研究和把握外国受众的特点,遵循跨文化交流的规律,提高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八、借鉴和利用国际通行的商业模式和渠道,发挥市场机制,推动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扩大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提升文化竞争力。
  九、必须始终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抵御有害文化入侵,注重依法管理,加强科学有效监管。
  十、注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快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精通业务、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的对外文化工作队伍,大力建设多种形式的海外文化传播阵地。
                                        2012-05-30
                                     (新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