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法规文件>>
 
 
 

津文广政法〔2016〕5号      签发人:黄永刚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 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完善制度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抓好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把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程序,认真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
  制定了《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局公文公开流程、审核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每一件下行公文的公开类型进行审核。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各处室制定的下行公文,不论主送范围是系统内还是系统外,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拟稿人均应在公文规定位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并在发文稿纸“公开类型”中选择“主动公开”。核稿人应对公开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应公开而未注明的,应及时纠正。二是调整下行公文发文流程。核稿人签署审核意见后,各处室将下行公文先送政策法规处进行法规审核,审核合格方可进入公文审修环节,公文审修时应检查公开情况,对于未按政策法规处意见修改的,不予审修。三是及时做好公开。标注主动公开的公文,承办处室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将文件在局门户网站和办公网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处室的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
  (二)拓宽公开渠道
  1.“文化中心网站”正式建成运行。2015年10月13日,天津文化中心网站正式开通,手机客户端同步上线。天津文化中心网站作为政府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宣传依法治国,发布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供更广泛、更优质、更及时的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服务,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开创了文化惠民活动新渠道。网站开通以来,点击访问量达3.5万人次,手机APP下载用户量超8000人次,已有约2000市民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参与天津文化中心各文化场馆的40场公益文化普及活动。驻文化中心各单位建立了30人的网站信息员队伍, 丰富网站信息容量。 网站开通了公益文化活动预约功能,极大地便捷了市民参与文化中心各项公益文化讲座, 省去了市民排队领票及来回往返, 网上预约经济环保。开通两月收到市民广泛好评。围绕政务公开,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还为各场馆定制了40个“文化中心宣传栏”,用于各场馆摆放文化中心“宣传折页”、“导览图”、“天津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普及活动目录”等资料,全年累计向市民免费发放导览图等资料20万册。
  2.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公共文化数字为民服务平台”。2015年我局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思路,将现代传播手段应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了“数字群艺馆”、“数字非遗微信平台”、“公共文化民心桥”平台和“天津图书馆百姓选书我买单”微信平台四大数字平台,拓宽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实现公共文化的“触手可及”。数字群艺馆推出“艺术欣赏”、“网上展厅”等特色栏目,市民足不出户就能看展览、看演出、听讲座,还可以用手机在“网上购票”上直接购买演出票,在线选座,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数字非遗平台具备数据库和知识查询双重功能, 天津非遗网站开通以来,累计访问量达2万多人次。“公共文化民心桥”平台是由我局与北方网共同搭建的为民服务平台,24小时开通,随时解答网民的在线咨询,吸纳网民对公共文化事业提出的建议。天津图书馆自推出“百姓选书我买单”微信平台以来,市民通过关注“天津图书馆”微信服务公众号,可随时随地向天津图书馆推介自己喜欢的图书,采购工作人员会及时按照荐购信息安排采购。书籍到馆后,读者就会在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看到自己推荐的图书。
  (三)抓好专题培训。2015年,我局举办了机关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依法行政联络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概念的区别与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今年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剖析。通过培训,同志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日常如何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深入、更详细的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网”、“天津文化信息网”、“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公仆热线、公仆走进直播间、行风热线、局长信箱、局政务微博等途径,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87条,根据《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全年分别向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市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61件,共183份。
  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的同时,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2015年我局将《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其附表和《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及其附表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天津文化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及时公布我局权责清单。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全面梳理,严格依法审核,对梳理出的行政职权严格审查把关,逐条核对法律法规依据,提出法律审核意见,确保每个事项于法有据。经过3次征求各处室意见,5月底按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领导小组,并请领导小组的同志到我局现场指导,审核确定了45项行政职权。对保留的45项行政职权,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逐一列明,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我局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市领导小组,2015年10月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属于公开范围2件,非政府信息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复申请人。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要求,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免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 我局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我局依法做出答辩,并重新做出答复。申请人未就此事再次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请求。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准来衡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仍不够多,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2016年,我们将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指导推动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2015年我局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认真落实《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平津战役纪念馆制定了《平津战役纪念馆信息公开目录》, 完善了政务公开责任、评议、反馈、备案、监督和投诉等制度, 将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公开范围、程序方法等内容予以细化,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在观众休息大厅、游客服务中心等处张贴悬挂岗位职责、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方式、投诉制度和应急预案等,为观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种接待服务情况真正置于“阳光”下。天津博物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李叔同故居纪念馆等单位及时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发布资讯动态、陈列展览、精品典藏等活动信息,从展览新闻发布会、布展到展览期间的公益文化活动、学术讲座等,均以多种形式向广大观众推介,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对观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认真梳理,层层把关再正式上传至信息平台,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2015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687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03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039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6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0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数

1

(二)举办培训班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1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 请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邮编:300041,电话:022-23300935,电子邮箱:tjwgfg@163.com)。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