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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津政发〔2017〕4号)要求,我局2017年完成了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并对增量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现分别公布2016年6月30日前及2016年7月1日后制定的政策措施目录,正文可在天津文化信息网<www.tjwh.gov.cn>的“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栏目查阅。

  附件:1.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的政策措施目录
     2.2016年7月1日后制定的政策措施目录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