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界的赌窟
  日租界公开的赌场,早期有方若主办的同文俱乐部,聚赌者多为官僚豪富,输赢数字甚巨。与同文俱乐部同时成立的还有个行商分所,位于芦庄子,是专供洋行买办消遣聚会而设的,参加者均为买办阶级,如泰昌洋行经理李全泰、新泰兴洋行买办宁星普、平和洋行买办杜克臣、义昌洋行买办赵聘卿、横滨正金银行买办魏信臣、武斋洋行买办沈瑞安、井陉煤矿买办高星桥等。这些人每天下午六时以后到此聚会,一面聚赌,一面交换商业情报、调济资金周转。该行商分所仅有会员五、六十人,一般商人不得参与。后来由于便衣队经常进行骚扰,聚赌活动逐渐向英、法租界转移。
  大流氓袁文会的叔叔袁八在芦庄子开设有宝局。袁家叔侄勾结警察署的刑警特务,称霸一方,赌徒云集,宝局生意兴隆,嗜赌而倾家荡产者不计其数。宝局按赌注的十分之一抽头,几经辗转,赌徒们的赌本就全部落到袁家叔侄囊中。
  在日租界还有一种害人更多的赌博,就是袁文会操纵的花会。这种赌博,相传始于清末,其后一度被禁止。九一八事变后,上海大流氓任渭渔来津,与袁文会相勾结,买通日租界警察署及宪兵队,先后在日租界芙蓉街、荣街设立了两个花会筒开赌。花会赌博的特点是:第一,花会分为三十六门,凡押中者以一赢三十六,得利丰厚;第二,赌注不拘多少,五分一角钱也能押;第三,赌局雇用很多无业游民担任“跑封”,分别到各家各户去收敛赌注,赢钱时由“跑封”代取代送,因此不出家门就可以行赌。由于这些原因,造成了花会赌博盛行一时,把社会上各个角落的小市民都吸引到这种赌博中来。花会的三十六门,包括了社会上的各种活动和现象,如人、鬼、神、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花、鸟、鱼、虫、牛、马、猪、狗、升官、发财、生子、作寿、出门、外归等等,都是人们生活中接触到的事物,人们在迷信思想的支配下,便以生活中遇到的事物作为兆头而去押赌,如看见猪就押猪,梦见花就押花......,促使很多人终日为押花会而神魂颠倒。偶有押中者,立刻广泛传开,诱惑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在七七事变前的几年里,全市各角落押花会成为风气,甚至诱引了许许多多的家庭妇女,其影响甚广,害人非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