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宪兵队公开诈财的丑行      
  天津市大沽路北头马家口原有一家同兴银号,系1930年9月初开业的。在沦陷期间,同兴银号曾遭日本宪兵队的公开诈财,被迫停业一个多月。当时常辑五是经理,首当其冲,曾被传到宪兵队过堂10余次,结果被诈去法币39000元。当时面粉每袋值法币7元,这笔钱折合5571袋面粉。事隔多年,记忆犹新。
  约在1942年3月间,一天下午3时许,同兴银号正在营业时间,突有日本宪兵队及便衣队若干人闯入。来人全副武装,并带有手铐脚镣,由法国巡捕带领,将同兴银号严密包围,大门禁止出入,门前断绝交通。日本军官一人,手枪队数人,翻译一人 (中国人),进入里间找经理问话,经理常辑五以礼接见。主要问他银号股本若干,股东何人,他们现在何处,做何事情?并称:“你号的股东有抗日分子,要据实答复,不得隐瞒。”常辑五答:股本10万元,股东 7人。因股东人数不多。他将所有股东姓名及所认股本额均一一详告。又令拿出资本帐核对,亦均相符。但他们硬说这帐是假的不足为凭,要验证开业时的原始帐。常辑五答以旧帐簿放在自己家中 (英租界黄家花园怡和里2号)。于是即令常辑五同乘宪兵队汽车去他家,一路上前后都有宪兵队汽车“维护”。常辑五坐在那辆车除有日本军官陪同外,车外并站有手枪队若干人警戒。常辑五回到家中,即拿出开业资本帐核对,仍相符无误,日本军官仍问各股东郡在何处,做何事情?常辑五答某人死去,某人在何处,其余不知去向,大部分未在京津。日本军官说,凡不在京津的都是抗日分子。常辑五答:“经理为资方代理人,专责管理业务,股东是否抗日,我既不知道,也无权干涉。”日本军官迟疑了一会儿说:“自现在起同兴银号停止营业。现将重要帐簿带走,库门加封,不许私自挪动。你于明日早8时到宪兵队过堂,届时拿你的名片找军曹龟井即可。”言毕自去。
  次日早8时,常辑五到日本宪兵队投刺候审。过堂时有军曹龟井及一名翻译(中国人)对坐问话。除将头一天所问的反复严讯外,硬说股东中有过之翰(西北军当政时的财政次长兼盐务署长)、杨斌甫(西北军当政时的平汉铁路局长),并说他二人都在后方,是抗日分子,要常辑五据实说出。常辑五说:“新旧资本帐均经核对并无此二人姓名,凡是股东没有不在帐的。我和过之翰是西北银行同事,和杨斌甫是早年同学,但他们不是股东,我可以全家性命作保证,你何时查出,我甘愿当罪。”他便不再往下追问。中午吃饭时给了常辑五两个馒头,白开水一壶。下午继续问讯,直至5时方止。问话时间虽长,反来复去不出上述范围。后令他回家听候调查,严嘱不准营业,不许挪动帐款,更不许有闲人出入。此后每隔三五天即来电话叫常辑五于次日上午8时去问话,总是龟井同翻译两人,大致是说:“我们调查了,你们银号仍私自营业,且有很多闲人出入,这样就要重办你们了。”常辑五答说:“帐款查封,何能营业?与我号往来的有数百户,因停止营业,存款户不能提取,自然常来催问,我们何能禁止?这样不得已的情形,尚请原谅。”每次问话二三小时不等。大致到午前即令常辑五回家听候调查。如是者有七八次之多,为时20余天,所问所答大致与上述相同。
  某日又来电话叫常辑五去问话,那天只有龟井一人(会中国话),开口就说:“你怎么也不托个人说合说合,这样长久下去你们如何得了?”常辑五答:“说合我是很愿意的,但不知什么人能代我说合,请你指教。”龟井说:“海关监督公署你有熟人吗?”常辑五说:“有熟人。”龟井说:“你可托公署潘某人(忘了名字)给你说合说合好了。”之后,常辑五就辗转托了潘某。经潘某与日军联系后,潘某先问常辑五打算怎么了结?常辑五说最好请你指示方向。潘某才说出必须花些钱才能了结,却始终不肯说数目,只说日本人说你这银号资本 10万元,还有盈余,总得两方面都合得来方能办到,并说:“必须你自行估计出数目,只要日本人认可就行。”日本人不要价只让常辑五还价,实在毒辣极了。常辑五这方面费尽了心思,大着胆鼓着劲忍着痛说出一个数字或再增加若干,还要加上许多求情的好话,他那方面只用“不行”二字答之,就完全推翻。就这样磋商了好几次,费时十数日,由几百元、几千元至一万、二万、三万元,像挤牙膏似的,挤不干不止,最后直到认可出法币39000元(当时已通用伪联银币,但指明要法币),潘某的酬劳由日本人负担,才算谈妥。另外还须没收银号少数股东的股本作为公开了结的条件。常辑五将款筹妥由潘某转交后,又来电话叫他于次日早8时去领帐薄。到后仍只是龟井一人,龟井说:“你办的很好,惟须将应没收的股本指明一下。”常辑五要求可否不再没收股本户龟井说:“这是公事,不没收是无法交代的。”先头说须没收三四个人的,经常辑五再三要求核减,才答应只没收韩姓股东一人的股本(约四五千元),并说明将该股本提出另存,等候队上拿公事去取,千万不要送到宪兵队,更绝对不许向外人谈及此事。至此常辑五就领回帐簿开门复业,并将韩姓股款提出另存,但是直至日本投降,该宪兵队亦未来提取,后来又归还了韩姓股东。
   在沦陷期间,日本宪兵队不啻于阎王殿,种种非刑惨无人道。众所周知,凡到宪兵队过堂的因受刑残废者有之,屈打成招者有之,只见进去不见出来永无下落者更不可数计,安全生还者甚少。常辑五在宪兵队过堂十数次,虽未受何种体罚,但威胁恫吓无所不至,邻屋受刑的哭号惨痛声音时有所闻。物伤其类,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