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时期的天津金融业      
  日军侵华,妄图速战速决,一举鲸吞中国,中华民族爱国人民奋起抗敌,开始了全国性的抗日战争,使侵华日军陷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在有限物资和无限消耗的情况下,日伪政权加紧掠夺军需物资,实行“以战养战”,经济侵略无孔不入。对天津金融业更是严密监控,百般挟制,使天津银钱两业在沦陷时期受到严重摧残,资金枯竭,元气大伤。
  一.伪“联银”的成立
  在日本侵略者的组织导演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1937年12月14日在北平成立。为控制和操纵金融市场,以巩固伪政权,伪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立即着手筹建伪政府控制的管理华北金融的中央银行机构——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当年12月23日伪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召集平津几家主要银行负责人到北平开会,出席这次会的各银行经理有天津中国银行卞白眉、交通银行徐柏园、金城银行王毅灵、中南银行王孟钟、大陆银行许汉卿、北平盐业银行岳乾斋,以及伪河北省银行总经理王荷舫、伪冀东银行总经理夏运生等。会上,王克敏宣布伪临时政府决定成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官商各半。即由伪临时政府同原在华北营业的中国、交通两行及商业银行分别出资一半,要求先交半数开业。官股部分从朝鲜、横滨正金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共借入1250万元;商股部分则责成与会的8家银行分别筹措。硬性分摊给中国450万元,交通350万元,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及河北省各80万元,伪冀东银行50万元,各行认摊的股本须交现洋,同时强迫各行负责人当场签字认股。
  出席这次会的各行经理如卞白眉等以事关重大、本人是分行负责人、职权所限为由,未承担认股,也不签字。王毅灵等也提出业务萎缩、无力筹措,未予签认。在僵局情况下,王克敏竟强令卞白眉签署“卞白眉负责筹划”的七字书面保证,始得散会。会后,卞、徐二位经理均借词向总行请示,前往香港,去而未返。王毅灵等找到曹汝霖、汪时璟等人疏通,结果以1935年发行法币时存在天津银钱业公库的白银准备金虚转为各商业银行参加伪“联银”的股本,对外仍宣称是“联合准备”,借助原有商业银行的信誉,以欺世盗名。
  1938年3月10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北平西交民巷。当即公布伪“联银”发行的钞票与法币等价流通,市场交易都须使用伪“联银券”,银行钱庄帐目一律以伪联银券为本位币。
伪“联银”天津分行与总行同时成立,初期设在北马路,一度迁至特一区(今解放南路新华书店河西区店楼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迁到今解放北路原汇丰银行大楼。第一任经理程锡庚,程被刺杀后,继任经理唐卜年。由于伪“联银”总裁汪时璟原是沈阳中国银行的经理,所以天津分行的主要负责人和营业、会计、出纳、外汇、文书等主要部门的负责人,都是原沈阳中国银行的班底。除唐卜年以外还有副经理王纯华、漆旦中、饶鸣楷、会计主任靳展等。
  伪“联银”天津分行内设有日本特务机关掌握的“顾问室”,分行的一切活动均听命于“顾问室”。“顾问室”的人员由日本特务机关责成朝鲜银行、横滨正金银行选派,定期轮换。分行的一切业务表报都要抄送“顾问室”。同时,“顾问室”还指派日本职员分头到各科室监督检查业务情况,并从中掌握全市各银行、钱庄的收支、存放款利率、市场银根松紧以及股票行情、黄金市场动态等情况。
  伪“联银”成立后,立即发行伪“联银券”,用以掠夺资源。在日伪当局三令五申强制情况下,天津华界市面流通的货币逐渐以伪“联银券”为主,不再使用法币。即便是位于华界的中国、交通两银行办事处,也只得照收伪币。而设在英、法租界的中央、中国和交通银行的分行,仍然收付法币,拒收伪币。为了顺应形势,当时天津银钱两业公会同意在租界内的华商银行兼收两种货币,并分立帐户。钱庄收储存款一般是随收随付,所以都以伪“联银券”收付。但各银行对1937年8月16日以前开户的定期存款仍以法币支付,以保障储户的利益(当时法币仍维持原定1元法币兑换英镑l先令2便士半的汇率,法币市价比伪“联银券”高出二成)。
  伪“联银”极力控制各行庄的业务活动,作出种种规定和限制。如规定各银行钱庄必须按期报送各项业务往来明细表报,以便于伪“联银”及时掌握情况,进行监控;限制各行庄定期存款利率不得超过年息10%;放款不得超过月息3%;放款金额每户必须在3万元内;还限制放款对象,不准放款给内局老客及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粮食、纱布、五金等行业,并严禁同业串换往来,互相拆借。另外,伪“联银”着力加强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规定各行庄必须有存款总额20%的存款准备金,10%为库存备付, 10%向伪“联银”储存。所有这些限制使各行庄原有的业务范围大为缩减,难以开展正常业务。
  二.陷于困境的银行业务
  天津沦陷后,各银行的大额存户因政局动荡纷纷提取存款;放款则因各大企业厂矿生产不正常,不能按期收回。所以资金极度紧张,加以南北交通中断,联络不通,总行与各联行资金调拨困难,天津各行不得不收缩资金,应付局势,并为防备政局之变而转移一部分资金。盐业、金城和四行储蓄会等都通过外汇经纪人永盛、保禄等洋行购买黄金、股票和外币,或委托其到国外购买外币、证券,转存于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另立后帐,保存实力。
  “七七”事变后,华北相继沦陷,各地游资及富商纷纷流入天津,麇集于各国租界,持有资金的商人富户企图依靠洋人势力保障安全,继续做生意。由于伪“联银”滥发纸币,物价上升,他们争相囤积物资,投机倒把,市面经济呈现虚假繁荣景象。各银行收付数额大幅度增加,但多数银行的存款余额并未相应增长,少数几个银行虽有增长,却又放款困难。以致各银行依靠正常存放业务的所得,不能抵顶因物价上涨而日益增长的费用开支,加上伪“联银”的种种控制,业务日益萎缩,只得强行挣扎。有的银行原来对吸收市民储蓄及与大企业往来并重,转而着重开展与西马路、三条石一带中小工商户的业务往来,兼办市民储蓄。为此,金城、新华、上海、大陆等银行相继在市区黄家花园、东马路、南马路、北马路、河东平安街等繁华地区设立办事处,大中银行还设立了两个支行。也有的银行如盐业、四行储蓄会等,唯恐“动辄得咎”,招来无妄之灾,采取少做甚至不做业务的消极态度,周旋应付,坐吃山空。
  三.投机盛行 钱庄畸形发展
  天津沦陷后,一方面原有行庄业务受到严重冲击,另一方面大量游资蜂拥天津,由于开设钱庄便于投机行事,一时间新设的钱庄犹如雨后春笋。有新成立的,如广利、新生银号等;也有外地钱庄转来天津的,如德丰隆、蔚丰、汇源永等;还有老字号复业的,如肇兴等。1940年钱业公会登记的钱庄共达227家,较“七七”事变前的户数增加一倍多。其中以深州、冀州各地客帮来津新设的为最多,几与天津本地钱庄平分秋色。沦陷后市面经济的虚假繁荣促使钱庄畸形发展,而钱庄由于业务上的方便条件,易于从事和利用投机活动,成为投机商人的后盾。
  在特殊环境下,各钱庄为了图求生存,普遍设立后帐,以逃避敌伪的监控检查。后帐的存放款利率、放款金额和对象均可不受伪“联银”的种种限制,如后帐放款月息多在5分以上,高于伪“联银”规定不超过月息3分的限制。甚至有的钱庄利用假户头借款,用来购买黄金、股票或做其他投机生意,牟取暴利。如德丰隆、宝生等钱庄,都通过这种办法获得厚利。还有的钱庄利用后帐对有乡情关系的小手工业、小作坊给予扶持。各钱庄后帐的支付金额随着日益恶化的通货膨胀、投机猖獗、物价飞涨而大幅度增长,有的钱庄甚至将大部分客户存款列入后帐,以减少向伪“联银”缴纳存款准备金。此外,凡是钱庄不便公开列支的项目都走后帐支付,当时这样做在银钱业是公开的秘密。
  四.日伪加紧全面控制行庄业务
  1.实行垄断和军管,割断了银钱业与各业的正常往来
  日本侵略者为便于搜刮物资,以应军需,陆续成立了各种专卖组织、统制协会、行业组合。如华北石炭专卖公司、米谷统制协会、棉花统制协会、纤维协会、皮革统制协会等垄断组织,还强令一些工厂停止正常生产为日军加工军需物品,强逼厂商献铜献铁,不惜停产拆机器。凡此种种,不仅使工商各业的正常生产、正当经营受到挟制,蒙受损失,而且也切断了银钱业与各工商户的正常往来,放款对象大大减少,资金来源枯竭。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进驻英、法租界接管没收了英美洋行和工矿企业,使银钱业几乎完全丧失与进出口商及重要厂矿乃至航运业的往来关系,行庄正常业务日益萎缩,举步维艰。
  但是,由于滥发伪钞,物价续挺,投机盛行,行庄的收付数额却出现增加的假象,虚增实减,元气大伤。以金城银行为例:“七七”事变前夕,1937年6月份存款为2276万元(法币),当时黄金每两114.10元,可折合20万两黄金;1944年存款收付数额大幅度增加,余额有4276万元(伪“联银券”),这时每两黄金价格为73000元,全部存款余额只能折合580两黄金,迨至1945年6月,存款余额虽增至1. 3亿元,但每两黄金价格已升到197万元,全部存款尚不足67两黄金。
  2.成立了在伪“联银”直接控制下的“伞下银行”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等国对日宣战,日军进驻天津英、法租界,首先没收了国民党政府的中央银行,改组了中国、交通两行,并接管了英、美在天津的经济权益,关闭了英商麦加利、汇丰银行和美商花旗、大通银行。与此同时,伪“联银”在天津设立了华北工业银行、华北储蓄银行。伪满中央、蒙疆等银行也相继在天津开设分行。当时在伪“联银”直接控制下的有中国、交通、华北工业、华北储蓄、河北省银行、冀东银行,被称之为伪“联银”的伞下银行,它们形成网络,全面控制了天津的金融业。强迫各行庄将法币存款及所有各项资产负责余款统按四扣折成伪币,以致各行庄的实力大为削弱。各银行对于1937年8月16日前开户的法币定期存款,也被迫按同样折扣换算成伪“联银券”,为此存户异常不满,经常与银行发生纠纷,行方也只能予以解释而已。
  3.强令钱庄增资换照
  1942年伪华北政委会财务总署强令各行庄增资换照,并限定凡独资或合伙经营的钱庄一律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款不得少于50万元。不少钱庄只得从后帐部分筹措增资,如致昌钱庄是卖出部分有价证券筹款增资的。有百余家钱庄因资力不足或不堪当局验资的刁难而停业清理。钱庄经过增资换照,由1940年的227家骤减至119家。天津各商业银行因其总行多设在上海,日伪当局允许其增资部分由各该总行拨付,所以增资对天津各银行影响不大。
  1944年伪华北政委会财务总署再次强令钱庄增资,限定每家股本不得少于300万元,这时伪联币已大幅度贬值,各钱庄增资已不若第一次增资时困难。但也有因不堪验资之扰而主动申报歇业的,当时营业较好的广利钱庄即属此种类型。
  4.成立票据交换所,加强市场和金融管理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当局进一步推行战时经济体制,严格控制行庄一切业务活动,在天津成立票据交换所,行庄收付必须通过伪“联银”。 1942年5月伪华北政委会财务总署责成伪“联银”主持筹备,6月1日开始实行票据交换。参加直接交换的华商银行有22户,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朝鲜银行和它们的伞下银行共6户,还有委托交换的银行13户。转年3月又成立票据交换分所,专门办理各钱庄的票据交换业务,有36家钱庄直接参加交换,83家委托交换。
  票据交换所表面上是金融机构,受由伪“联银”、金城、上海、横滨正金和朝鲜等几家银行负责人组成的票据交换委员会领导,却“聘请”天津日本特务机关长雨宫巽为名誉顾问。每天交换的数额由日人监事炳泽信男填写报数单,除报送票据交换委员会委员长外,还要报送日军陆军司令部经济课、日本领事馆、日本宪兵队经济课等有关部门,实际上票据交换所已成为日本经济情报机构和日军特机关掌握天津经济命脉的情报站。
  票据交换所成立后,各行庄原来收受大量同业存款一律结清,其流动资金必须存入伪“联银”,停止同业横向往来采用拨码或拨条的清算方式。各行庄参加票据交换所交换,如果有的行庄头寸不足,可允许向同业拆借,但必须当天补足差额,否则这个行庄就要受到停止几天交换的处理,使各行庄不能以同业拨码横向串换为靠山,在开展业务方面受到严重打击。而伪“联银”通过票据交换所却得以洞悉各行庄的业务活动情况,包括存款余额、放款对象、利率、金额以及抵押品等,以便进行严密监控。同时,伪“联银”中也不乏有人趁机做些手脚,捞取好处,如伪“联银”会计主任靳展经常为头寸不足、当天不能补足差额的钱庄向头寸富裕的行庄拆借,其中奥秘,不言而喻。
  五.金融界人士无辜被捕
  在沦陷时期,天津市银钱两业不但在业务经营上日益艰难,而且金融界人士的人身安全也无保障。1944年3月间日本宪兵队突然拘捕了一批工商企业和金融界人士,其中金融界被捕的有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经理林鸿赉、金城银行天津分行经理王毅灵、副理夏采臣、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经理方静如、营业员马景达、新华银行经理俞君飞、副理陈倬人等7人,他们被关押在日本宪兵队,多次被审讯盘诘,精神上倍受折磨。交通银行的马景达病弱加以气愤,不久就惨死在囚室中。这些被拘捕的人身陷囹圄达数月之久,始终不知触犯了哪条“刑律”才招来横祸。
  在对被拘捕者审讯的同时,日本宪兵队还派人到各该银行盘查帐目,尤其对天津沦陷后6年多的有关汇兑往来帐目逐笔核查,却始终没有查出所以然来。最后才将被关押的人们陆续放出。这一事件发生后,天津各界大为震惊,金融界更加举步维艰。
  六.成立黄金市场和证券交易所
  由于伪“联银”连年滥发纸币,伪“联银券”信誉丧失殆尽,加以日本侵华战争败局已见端倪,社会动荡不定,投机囤积之风更盛,日伪当局为挽救其失败的命运,稳定经济局势,极力引导游资转向黄金市场和证券交易,以防止游资冲向争购作战物资,并为进一步掠夺黄金制造有利条件,乃于败局已定的1944年成立正福公司,以操纵黄金市场,并筹建华北证券交易所。
  1944年初,由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天津分行委托谢吕西(台湾籍人,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在天津设有福民公司)成立正福公司,公开在永安饭店(现和平影院旁)设立黄金市场。买卖黄金须进场交易,每天收市后,通过正福公司结算,名曰“冲兑”。正福公司也参与交易,以便于操纵。它施展伎俩,总是买多卖少,套进大量黄金交日本侵略者,以合法方式掠夺黄金。到1945年初,日军战事节节失利,市场物价一日数变,黄金市场已无法控制,正福公司也失去作用,于1945年5月即宣告结束。
  沦陷时期天津的证券交易极为活跃,分散各处的证券行和各银行所属的证券信托部多达100余家。这些证券行及行庄信托部各自靠电话联系,分散经营,当局很难控制和管理。1944年 12月19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署指令天津银行业同业公会负责组织“华北有价证券交易所”,并硬性指定由北平、天津、青岛和济南四市的银行界为发起人,计北平6人、天津8人、青岛、济南各4人。首先在天津开办,限于1945年1月31日前成立,资本额为伪“联银券”2000万元,计天津1000万,北平500万,青岛、济南各250万。天津方面的1000万元经过各力协商,由银行业分摊340万元,钱业和市商会各330万元。股本收齐后,于1945年3月才购得房地设备,又需大修,拖延到8月间,日本宣布投降后才修缮完毕,于8月27日正式营业,开业只一个月即被国民党政府派员接收,予以清理。
  七.险遭日军劫掠的银元
  当三十年代国民政府废两改元不久,于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政策时,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命令在全国各金融中心城市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负责保管各地区发行法币上交的银元,做为发行法币的准备金。华北地区成立平津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作民,常委有卞白眉、徐柏园等人,办公地点设在天津。天津方面实行法币后,有发行权的银行应交准备委员会保管的银元,主要集中在中国和交通两行,计由中国银行保管的 2900余万,交通银行保管的约2300万元。这些银元除一部分存于两行库内,大部分存在新华银行天津银钱业公库内。1939年秋,天津发生水灾,英、法租界被淹,日本当局多次到中、交两行,威逼恫吓,要查看库房,均遭拒绝。后经外交途径,由英国驻津总领事陪同日军到库房查看,见实物确存于库内。又经英方从中调停,国民党重庆政府同意从中提出200万银元,由英商运出兑换外汇,购买澳洲面粉运津救济灾民,日军气焰才缓和下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英、法租界,由于世界白银市场停顿,加上日军战事日趋不利,这批银元才被日伪当局责成伪“联银”接管封存。直至抗日胜利后,国民党南京政府财政部于1946年将这批白银运往上海,沦陷时期天津租界内所存银元问题才最终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