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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文报道

西青区印发群众文化队伍长效发展管理机制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016年3月, 西青区印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群众文化队伍长效发展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青政发〔2016〕7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青政发〔2016〕6号),全面启动国家级示范项目和天津市试点项目的创建工作。
  2015年5月经我区申报、国家文化部评审, “西青区群众文化队伍长效发展管理机制”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项目创建周期为两年,创建工作总体分为:启动建设期(2015年底)、全面创建期(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和全力迎检期(2017年10月至12月)三个阶段,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文明办、文广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民政局、教育局、工会、残联、卫生局、团区委、妇联、各街镇等24个部门,将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策划组织实施和新闻宣传等四个方面,逐项推进,稳步实施。2017年底,将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群众文化队伍长效发展管理体系,为加快构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制度保障。
  西青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2015年被市文广局列为市级试点项目, 从现在起至2017年底, 全区将以各街镇、村(社区)为单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场所,街镇(文化站)文体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1200平方米,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面积不少于200平米, 配套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广场,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根据实施方案,我区从启动建设、全面创建、达标验收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与“西青区群众文化队伍长效发展管理机制”创建同步进行。 基层群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依据2015年11月区委、 区政府下发的《西青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项目的创建还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体育局、各街镇等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2016.03.29
                           (新闻来源:西青区文广局 信息员: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