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本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了解到,为保证文化中心设施和市容环境实现高质量管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将在这里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全天候保障文化中心的环境秩序,确保无违法摆卖、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等行为。
天津文化中心包括天津图书馆、天津博物馆、天津美术馆、天津大剧院、阳光乐园、购物中心等设施,文化中心按照使用效率最大化、监督管理最优化、 综合效益最高化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服务, 将设立“天津市文化中心管理委员会”,统筹研究协调天津文化中心的重大事项。天津市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是“管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初步拟从河西区综合执法局各个大队抽调60至80名执法人员, 组成专门负责文化中心地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队伍。 文化中心施工拆掉挡板后,综合执法人员就将立即进驻,实行全天候管理。据了解,文化中心的综合管理突出“严”和“细”的特点,将装备“电子眼”等数字城管设备,便于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重点对擅自占用广场和道路摆摊,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语,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占用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纠正、劝导或处罚。
2012.02.20
(新闻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