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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艺术家评选 农民工等均可参评

                                 
 

  从市总工会获悉,第三届天津市职工艺术家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2007年以前未参加过专业艺术团体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参与申报评选。
  本届评选共设8个艺术项类, 包括音乐(声乐、器乐,词、曲创作)、舞蹈(含编导)、戏剧(含编导)、曲艺(含编创)、美术、书法(含篆刻)、摄影、文学。凡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已加入工会组织,热爱职工文化事业,长期活跃在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一线,坚持深入基层、服务职工,拥有较为广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造诣,在专项领域有所建树、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艺术成果在由省部级以上单位主办或由省部级以上单位授权、各类艺术协会主办的文艺大赛、展示活动中,获得奖项或取得相关荣誉称号;2007年以前未进入专业艺术团体的职工 (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本次活动由市总工会、市文化局、今晚传媒集团、天津电视台共同组织开展。申报时间截至2009年5月底。

                                   2009.03.30
                                (新闻来源: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