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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文报道
 
                  文化禁令与禁令文化
               
 

  据8月25日《法制晚报》报道,广电总局近期将着手整顿家庭伦理剧 ,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可能被请出黄金档。
   先禁方言、港台腔,后禁视频短片、国外动画、涉案剧、古装剧 ,现在又轮到家庭伦理剧遭殃。广电部就像是“文化判官”,把电视娱乐市场当作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禁了这个禁那个。
   整治家庭伦理剧,广电部的理由似乎很充分 :家庭伦理剧中的第三者感情问题过多,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环境不符,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让人不解的是,家庭伦理剧中第三者感情问题过多,怎么就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并非所有的家庭伦理剧都在为“第三者”歌功颂德吧?!因为某些家庭伦理剧的存在着一定不良影响,而把所有的同类剧都一棍子打死,妥否?
   文化禁令频发 ,昭示了某些人高估文化的“杀伤力”和对文化开放的天然恐惧。一部戏影响一个社会、一代人的时代早就过去了,文化多元、观念多元的开放时代,也是英雄偶像坍塌的时代,几部电视剧何足惧哉?
   文化禁令频发,彰显了有关部门的懒政作风 。文化市场管理,琐碎纷繁,必须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远不如不问青红皂白,不分秧苗稗草,一刀切过,来得干净利落和方便快捷,于是禁令成了他们的管理的强势思维。
   文化禁令频发,隐喻禁令文化的顽固 。中国有禁令文化的传统,几千年来,每一个朝代的施政,其实都是建立在各式各样的禁令,而不是法制常态上。到了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禁令四飞的场面——各个部门都放着法规不理,自制禁令,以示严肃,以示重视。
   禁令文化的实质就是人治文化 。禁令只规定义务不规定权利、只有处罚没有救济、重视实体轻视程序,是典型的人治文化的余波。文化禁令更是要不得的禁令文化,它不仅是公权对私权的侵害,而且对精神自由与文化多元也是一种无情的溺杀。
                                   2006.08.27

                                 (新闻来源:人民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