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民俗
  民间组织,也称“民间团体”,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相互的生活接触和社会交往而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它大体可分为民间职业团体和民间非职业团体两部分。职业团体相对来讲有很强的专业性质,它的形成与社会最初的职业分工有关,社会越发展,社会分工越细,人们从事的职业差异性也越大。不同职业的人们,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或为了交流经验、切磋技艺,使自己的行业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地位,而自愿结合起来,形成职业团体;非职业团体则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信仰、志向等所形成的团体,这种团体多表现出自由结社的自发性,且有临时性的特征,易聚易散,没有特别严的规定。无论何种民间团体,由其性质所决定,大都有极强的地域局限,不可能向更广阔的空间发展。民间组织虽是很小的团体,但它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及思想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民间组织在建立和传承中,既体现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意愿和要求,也体现了社会形势的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民间团体被淘汰,而另一些则被继承和发展下来,同时也涌现了一批新的适应时代要求的民间团体,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