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熙与北洋实业
五、 实业总汇处的成立与垮台
一九二四年二月根据周学熙的建议成立了实业总汇处。该处是由周学熙所直接领导的滦州矿务公司、启新洋灰公司、华新津、青、唐、卫四个纱厂和周学熙的儿子周叔迦管理的普育公司(机器制造厂)联合组成的,分设机要、稽核、统计各科,是各公司“筹划及考核”的机构,有类于康采恩式的联合企业的总管理机关。
周学熙成立实业总汇处,从他给各公司的信上所说的原因上看,一方面由于他的年事已高,精力不逮,一方面由于一九二二年起北洋军阀混战,政局屡变,各公司对军阀各派系的敲诈勒索已不易应付,而一九二二年到一九二三年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的影响又波及到中国,有必要成立一个机构来筹划、考核。但实际上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资本家之间因争权夺利而互相倾轧,周学熙已不能控制他们,所以想用实业总汇处来进行控制。实业总汇处的章程虽然规定“本处义务只居于筹划及考核地位,其执行之权仍属于各公司领袖人各负责任”,可是章程又规定,实业总汇处设有讨论会和审查会,讨论“公司事业之进行方法”,审查“公司款项之出入情形”。在人事安排上也规定“各厂、所正副经理、管理及监理、股长更调,将由总协理谘商理事长酌定”。周学熙是理事长,所以人权、财权等等还是掌握在周的手里。各公司的负责人当然不顾意受周的控制,所以都采取因循敷衍的态度,因而实业汇总处实际上却“总”不起来。周学熙感到自己已无法统驭,乃称病辞职,实业总汇处仅仅搞了一年就宣告结束。
周学熙提出结束实业总汇处,当然受到各公司负责人的欢迎,不过为了维持周的面子,把实业总汇处改组为实业协会,正会长由周学熙自任,又增加了副会长一职,由王锡彤和李士伟二人担任。这个协会仅维持两年,于一九二七年一月就改为实业学会,变团体实业总枢纽的组织,为研究讨论的学会。周学熙从此引退,不再过问北洋实业的事务了。
从一九二七年一月起,虽然周学熙不再过问北洋实业的事务,但北洋实业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而实际使北洋实业衰落的却是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扩张和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特别是一九三一年“九一八”闩本帝国主义强占我国东北后,华北实际控制在日军之下,
日本的财团乘机窜进华北,对民族工业进行摧残和吞并。北洋实业在这种双重的打击下,渐渐走向下坡路,有的被四大家族合并(如中国实业银行),有的被日本吞并(如天津华新纱厂、唐山华新纱厂),但也有因依附日寇暂时又得到发展(如启新、耀华)。但它们在抗战胜利后,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内战,使国民经济破产,同时又使美帝国主义的剩余物资大量进口倾销,以致奄奄一息。例如启新就是由于依附日寇暂时得到发展,但在抗战胜利后,在国内水泥本已过剩的情况下,国民党却大量采购美国的剩余水泥,并且免税入口,从而把启新的销路挤掉。启新在产品滞销、苛捐杂税和通货恶性膨胀的压力下,濒于破产,被迫停工。直到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唐山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不但恢复了生产,并且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于一九五四年成为公私合营企业,如果不是解放,启新也逃脱不了破产的厄运。
六、资本积累和对工人的残酷剥削
周学熙一生集资开办的企业共有十五个,资本总额约一千六百万元,他的资本来源初步分析有几下几个方面:
1.贪污公款搜刮民脂民膏
周学熙在直隶当过银元局和天津官银号的总办,后来又当长芦盐务使,这都是所谓“美差”和“肥缺’。以银元局为例,它在鼓铸银元和铜元上得利非常之大。一万两纯银可以铸成价值一万四千两的银元(铸银元时在纯银中加铜),得利高达百分之四十。铜元在鼓铸时也同银元一样,可以增值。所以银元局的得利成为北洋财政上一大来源。当然这种得利不会全部上缴,有一部分上缴,有一部分流入周学熙的私囊。至于官银号的货币发行和信用扩张,以及长芦盐务的“陋规”
(即公开的贪污)和盐商的报效都为数不少。
辛亥革命后,周学熙两次任财政总长,这更给他贪污的机会。一九一三年袁世凯为筹集进行反革命内战的军费,同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签订了以出卖盐务为条件的丧权辱国的“善后大借款”,一般惯例借款有千分之五上下的回扣约一百余万元,不可能由袁世凯独吞,周学熙是经办人,袁世凯为了酬功和堵他的嘴,不会不分润给他。又如一九一三年财政部购买供应清室皇族及绿营旗兵的禄米,当时各省报来米价每担平均四元五角,而周学熙却指定交商办每担价格七元,贵二元五角,这笔差价有不少入了他的私囊。
2.挪用官款办私人企业
周学熙在袁世凯的支持下利用职权把官款用来作私人投资的垫款。除前文介绍启新、华新挪用官款一百万元作为私人股本外,周学熙创办滦矿时也有这样情况。滦矿成立后,转年拟续招股本三百万两,但实际只招到商股一百万两。在商股未募前,又由官银号垫拨一百万两,等到次年获利后,才逐渐将官股还清。“用这种挪用官款兴办实业、不仅仅是开滦和启新,象京师自来水公司的筹建,亦复如此”。
3.残酷剥削工人
周学熙兴办的企业,采取长工时和低工资的办法对工人进行残酷剥削。以启新为例,工人“每人每日工作时间十小时,每人每日加班二小时,一天之劳动时间为十二小时,自一九O六年开办到一九四八年解放止,除每年八天例假外,均工作十二小时。星期日昼夜两班二人轮换时,工人连续工作十八小时。启新的工资制度可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以计时工资为主。启新建立初期,工资小工每日二角。在一九二一年以前,童工工资低者为每天一角五分,普通工工资最低者为每天二角二分。普通工工作满一年工头认为成绩良好,每天可增加工资二分,但以增至三角二分为限。工匠(即技术工)中最高工资为每天二元三角(属极少数),一般为每天四角至五角超过七角者极少。至于对童工的榨取更为残酷。甚至十二,三岁儿童,就要担任起搬石块装车的重体力劳动工作,而且每天至少要工作十一小时,工资仅为一角五分”。天津华新纱厂对童工的剥削更加残忍。该厂使用艺徒为童工。“华新最早的艺徒都从北京招来,艺徒要立卖身合同,规定三年之内如不学或逃跑等情,必须赔偿饭费等。在棉纱厂学徒,一个月就能学会,四个月就转成为熟练工,但是艺徒三年出师,出师后一天连一角钱也合不上”。
由于这种残酷的剥削,因而获得高额利润。启新由一九O六年七月开工生产到一九一一年仅四年半的时间,就获利达一百一十八万,比开办时的资本还多十八万元。天津华新纱厂从一九一九年开工生产,仅四年的时间就获利达四百一十三万元,超过开办时资本一倍多。滦矿自与开平联合后,利润高得惊人,联合第一年的利润将近三百万元,滦矿按百分之四十计,分得的利润将近资本的半数。以后它的利润与年俱增,一九一三年为四百六十万元,一九一四年为五百三十三万元,一九一五年为五百一十万元,四年之间利润共计一千六百余万元,滦矿得利六百万元以上,超过资本一倍。它们的利润之所以高得惊人,主要原因是由于剥削工人,榨取工人血汗。
我国近代工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由于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封建势力的统治,发展非常迟缓。在这个时期里开办的大型工厂,多数是由与封建统治有密切联系的大官僚集资建立的。这是因为只有他们有财力、有势力,并在同帝国主义既有矛盾又有勾结的情况下才能使工厂得到发展。周学熙经营北洋实业的过程,代表了二十世纪初期官僚资本家办实业的过程。从直隶工艺总局“大兴工艺”的失败和周学熙集资开办的企业遭到帝国主义与四大家族的吞并和打击,充分说明在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根本行不通的。
淳 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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