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名称 天津“一·二九”惨案
  发生时间 1920年1月29日
  发生地点 天津
  分类 K26
  主题词 天津“一·二九”惨案 学生运动
  1919年1月16日,日本帝国主义者在福州制造了枪杀中国居民的“福州惨案”,从而激怒了中国学生。各省市学生纷纷以多种形式来抗议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中国的罪行。12月10日,天津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成立,号召抑制日货。15日,周恩来作为新学联代表同天津总商会的人员一起讨论抵制日货的具体措施。于20日和27日,先后两次在人民大众面前焚烧日货,并举行了浩浩荡荡的示威游行。
  1920年1月23日,学联调查员在检查日货时,遭到日本浪人的毒打。各界人士再次举行抗议游行,并向天津警察厅公开请愿。当局非但没有对日本浪人进行惩办,反而派军警殴打请愿学生,逮捕带头学生20余人,并查封了天津学联和各界联合会会所。但是,严厉的镇压并没有吓倒爱国人士。1月29日,天津的学生们举行群众大会,决定以周恩来为总指挥,公推周恩来、郭隆真、于方舟、张若名为代表,带领数千人向省长请愿,要求省长支持他们的抵制运动。当他们到达省长办公所在地时,通向省长办公室的大门却紧紧地关闭着。周恩来对一个从侧门出来窥视学生的官员说:“我们是天津的学生代表。我们要见省长,要陈述我们的爱国意见。”这个官员退了回去,约20分钟后,出来传话说,省长可以召见学生代表,但其他学生必须后退。学生们拒绝此项要求,形成僵局。周恩来细心观察,发现正门底部有一个空隙。对周围的同志说:“打破僵局开展斗争的唯一办法是通过门槛空隙进去。”学生中有人反对说,这样做太危险了。但是,周恩来反驳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随后,他和其他三位学生代表钻了进去,在里面与军警发生扭打。一方面,军警为了稳住这四位代表,让他们到卫兵室等候省长的决定,待时机成熟,将四位学生代表全部逮捕;另一方面,让军警闯到学生中间,用枪托刺刀横击直刺那些手无寸铁的学生队伍,来镇压请愿的爱国学生。最终,在军警的严厉镇压下,重伤学生50余人。同时,周恩来、郭隆真、于方舟、张若名四位代表全部遭到逮捕。
  周恩来等人被捕后,和原先运动中的被捕学生关押在一起。首先关押在警察厅的营务处,后又转押到警察厅的监狱。警察厅决定不经审问而无限期地拘留这四位学生领袖。周恩来同关押在一起的同志经过磋商,一致同意在4月初开始绝食。在狱外,他们的家人和其他学生正在抓紧时间将这一事件和逮捕学生的真相公诸于世。最大限度地进行宣传,广泛地扩大社会上的影响力。反动当局迫于压力,与4月7日,将被捕代表移送检查厅。他抓住这一机会,给同狱的人们灌输先进思想。他和其他三名学生代表一起给大家讲授经济、法律、马克思主义甚至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周恩来还在纪念"五四运动"爆发一周年纪念日上,给监狱的人们表演他曾在南开学校演过的《一元钱》,感动得狱卒们都留下了眼泪,使他们都保证今后一定要爱国。在狱中,他每日坚持写《检厅日录》,后来其编写成《警厅拘留记》。
  最后一次审讯在7月8日开庭。当周恩来被问到他非法闯入省政府办公厅是否属实时,他接二连三地向法官发出质问,“学生们出于爱国 之心,抵制日货,维护民族利益,究竟犯了什么罪?”“学生们到省府请愿,推举我们当代表,求见省长,这又犯了哪一条王法?”“当局派军警用刀枪棍棒打散请愿学生,造成流血惨案,又是哪条法律有此种规定?”“既不审讯,又不释放,无理拘留各界请愿代表达半年之久,又依据法律的哪一条文?”……法官原来是准备对学生们判以重刑,但在周恩来一连串的质问下,无法回答,只好给予学生们轻判。于7月17日,将周恩来及被捕的学生释放。获释的那一天,周恩来的祝贺者们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在人们的夹道欢呼声中,他坐在插满彩旗和鲜花的汽车中离去。
  人们后来将1920年1月29日在天津发生的事件,称为天津“一·二九”惨案。这次事件在天津地区的影响很大,各界爱国人士总结了此次斗争的经验,为开展今后的革命斗争奠定了基础。对周恩来而言,经过这一场斗争的锻炼,他变得更加沉稳、坚定。同时,他认识到“今后的救国道路,只有深入劳工群众、依靠劳动阶级,并把五四运动后在中国各地产生的大小进步团体联合起来,采取共同行动,才能挽救中国的危亡,改造旧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