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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国宝岛在我心中”摄影、书画展评活动征稿启示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河东区涉台宣传教育活动 ,展示海峡两岸恢复人员往来和交流二十年的风雨历程,按照区2007年涉台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制定“祖国宝岛在我心中”摄影 、书画作品展评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回顾过去,面向未来,进一步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 ,不断推动河东区与台湾交流与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二、主办单位:中共河东区委宣传部、中共河东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时间:2007年9月8日(周六)上午9:00
  四、地点:(待定)
  五、征稿内容
  1、摄影作品:主要反映我区与台湾同胞往来、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的动人画面,台资企业在河东打拼创业、发展壮大的奋斗历程,以及台湾宝岛旖旎秀丽的风光、多姿多彩的民风民俗 ,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和同胞欢聚的感人场景。
  2、书法、绘画作品:歌颂“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成功实践,展示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和热盼祖国早日统一,两岸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六、征稿要求
  1、摄影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报送作品请勿装裱。合成作品谢绝参加。
  2、书法作品:楷、行、草、隶、篆、篆刻均可(不含硬笔)。
  3、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
  书法、绘画作品规格、形式不限,横幅、竖幅均可。
  4、每位参赛人员可送展1—5幅作品,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参展,同时还将优秀摄影作品推荐参加天津市“津台两地民间交流摄影大赛暨作品展”活动。
  5、参赛资格:凡是居住在河东区或工作在河东区的居民均可参赛。
  七、奖项设置
  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作品奖各10名。
  八、注意事项
  1、每件作品背面请用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台胞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Email),并附1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注明作品标题,摄影作品加注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个人资料必须真实。
  2、征稿单位及地址:
  “祖国宝岛在我心中”摄影书画展评活动组委会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0号812室,邮编:300171(信封上注明:参展作品),电话:24308332,收稿人:王玉玲、孙学智。或发送电子邮件到:tjhdtb2814@sina.com;注明内容同前。
  3、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07年8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准。
                        
                         “祖国宝岛在我心中”摄影书画展评活动组委会
                                 2007年7月

                                   2007-07-31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网——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