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县续志 (民俗部分)
(二十卷·清同治九年刻本)


                岁时民俗

正月
  元日至初五,不以生米为饮,谓之“忌破五”。“上元节”。通衢张灯结彩,放花炮。诸寺观作“天官会”。

三月
  初三日,文士祀文昌帝君于城西庙中。凡贫民之拾补缀者,皆集以其所,检字纸送入庙中,是日酬以酒食,坐诸两廊伏待之。“清明日”,迎城隍神于西郊,赦辜。以是日风为久风兆。二十三日“天后诞辰”,预演百会,俗呼为“皇会”。 十六日,曰“送驾”。 十八日,曰“接驾”,二十、二十二两日,辇驾出巡。先之以杂剧填塞街巷,连宵达旦,游人如狂,极太平之景象。

四月
  初六、初八两日,府县城隍神出巡,赛会如前。二十八日,“药王诞辰”。自二十日始,各庙赛会者,二十五日河东,二十六日杨柳青,二十七日城西。 有因亲病立愿者, 是月以红布裹胫赤足,右手爇香,左手携砖,葡匐翻之,自一步至五步望庙而拜,名曰“拜香”。其香火最盛者,则距城三十余里之峰山。

五月
  五月,以夏至日东风为水征,曰:“夏至东风摇,麦子水里捞。”

六月
  初伏日食面,以是日雨为旱兆,曰“初伏浇,末伏烧。”

七月
  七月,以立秋日雨为涝之兆,不雨秋晴之兆。“中元节”作“盂兰会”、荷灯,烧法船。

八月
  初一日雨为旱兆。二十七日“至圣诞辰”,学校中人士敬致祭于文庙,奠献如礼。

九月
  九九,“重阳节”。以玉皇阁为登高处。城内水月庵与诸道观,礼北斗,攒香高丈余,焚之历昼夜。

十月
  初一,迎城隍神于西郊,赦辜。二十五日,以阴睛卜一冬寒燠,阴则燠,晴则寒。

十一月
  “冬至日”,绘“消寒图”,食馄饨。

十二月
  初八日清晨,有施豆者,先于夜间跪佛前,每捻—豆念佛一声, 曰“结缘豆”。 是月,多嫁娶,如古仲春会男女。二十三日,“祀灶”后,易桃符、门神。“除夕”,祭神,祀祖先,花炮声宵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