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志 (民俗部分)
(十六卷·清乾隆四十四年刻本)


                礼仪民俗

冠礼
  成童则加帽,古三加礼,俗以婚礼该之。

婚礼
  合两姓,先用媒妁问名。已定,男家为女纳徵。具启一,通用名帖,备羊酒,谓之“订盟”。女家依次回复,谓之“允盟”。此后,男家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亦有用财礼、布匹代币者。将娶,先择吉日,具帖送女家,谓之“请期”。娶先一日,又为女送冠带、谓之“催妆”;女家亦送妆奁等物,谓之“铺床”。临期,男家请伴郎轿马鼓吹陪新郎至女家,升堂再拜,御轮授绥,谓之“亲迎”。亦有从简者,或用轿或用车迎女至门,男以彩巾引入。即日行合卺礼,共筵交觯。三朝庙见,拜先祖,拜舅姑及伯长等辈,谓之“拜三”。或八朝或双九,女家邀婿并女到舍款洽,谓之“回门”。至乡村陋习相沿,间有同姓联姻者,实非礼也。

丧礼
  临殁迁寝,焚冥器等物,拜送门外,曰“送行”。 入室号泣擗踊。 逾曰“送路”,备灯笼火炬、制引鬼牌,诣城隍庙,乡间诣土地庙。凡亲友男女俱随接引来家,哭拜不一。三日成殓,按七致祭,以通远亲未吊者。营葬用丹旌、彩■、冥器、刍灵,各随其家贫富以为丰俭。幸不至有停柩之弊,然居之近水者,往往于河滨浮厝,经历岁久,多被淹没、暴露。余每见为之恻然,因出示严禁,谆切晓谕,其风盖可少变云。

祭礼
  “清明节”,祭扫先茔,悬挂纸,放起花,奠于墓所,比户皆然。回集家庙,广设几筵,合族会食,欢洽竟日。亦有取次分门在家会饮者。 七月十五日,献麻谷。 十月一日,送寒衣。年终除夕、新节元旦,悬像设供,家家致祭。遇祖先忌日,请主在堂,具牲醴,举家拜奠。三年服阕,肃宾相,备献仪,祝告先灵,易凶从吉,不烦不怠,犹有古风。

        岁时民俗

正月
  “元旦”,庆节、祀神、祭祖、拜尊,长幼以次相拜,又亲友交相贺,谓之“拜年”。举家食扁食,前五日家众吃隔岁饭,不忘旧之义也。自一日至十日,以阴睛卜岁之丰耗。“元夕”前后,城镇悬灯三日,乡村亦插灯相庆,击鼓■金,陈百戏以为乐;食汤圆。十六日,妇女相携走桥、摸钉,以消灾,或请厕姑以卜休咎。

二月
  二日,名“龙抬头”。家塾命童蒙开笔取兆。人家以石灰引白龙入,以小灰引黑龙出。亦有以扁食祀者。是月也,“春分”,民乃犁。

三月
  “上巳”,不知修禊,士风之朴也。“清明”祀先,展墓加坟土、挂纸钱, 多插柳, 戴松柏枝,族众多会食。小儿亦渐放风筝。是月也,恒望雨。

四月
  八日,“浴佛”。俗竞上庙,识礼者非之。十八日,“圣母诞”;二十八日,“药王诞”,演戏三日,城及乡祈报者填集于道。是月也,望雨尤亟。

五月
  “端午”,人家以角黍相馈,儿女佩丹符、花胜。门插艾叶,饮雄黄,菖蒲酒,以避瘟疫。是月也,将届芒种,先播秫,夏至后十日,农乃登麦,谓之麦秋。

六月
  六日,炒米花,曝衣,晒书。入伏造酱、醋,制曲。是月也,恒望晴,惧霪雨伤稼。

七月
  “七夕”, 女子候云簇之巧者, 投细针浮水碗中, 视其影之长短粗细, 以占巧拙。“中元节”,诣先茔祭扫。僧众放河灯,夜月乘舟,持经梵,作佛事,以度馁魂。

八月
  “中秋”,人家祀先,老媪祀月,以月饼、西瓜相馈赠。视月之明暗,验来岁元宵之晴雪。自七月至此,早禾皆熟。

九月
  “重阳”,无登高之会,而田野以其时放生畜。是月也,晚秫早收。

十月
  朔日,上坟,制纸衣焚墓上,俗名“送寒衣”。

十一月
  “冬至”,不贺节,食馄饨,以象子半之义。小儿放学一日,与官衙放假同。

十二月
  八日,家家食各种米、豆、枣,栗粥,名“腊八粥”,而庙宇亦有食粥斋者。二十三日,“祀灶”于灶陉。“除夕”前三、五日,各以糕、胜馈遗,名“馈年节”。换桃符、门神、宜春榜子。合家不眠,饮黄白酒,食糖果达旦,谓之“守岁”。 放爆竹, 攒火围炉,以助阳气,往往彻夜不寐,以兆年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