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县志 (民俗部分)
(十八卷·民国六年石印本)


                岁时民俗

正月
  “元旦”,贴春联,换桃符,放爆竹,插芝麻秸。黎明,陈设香案,易盛服,礼天地、祀祖先毕,拜尊长于堂上,因贺亲友,谓之“拜年”。举家食馄饨,饮屠苏酒。自一日至十日,以阴晴卜岁之丰耗。是月之望为“上元”,先后凡三日,张灯结彩,陈诸戏,游人至三鼓不绝。下旬五日, 以灰画于院中, 作仓囷状,内置五谷,名曰“大天仓”。

二月
  二日,俗曰“龙抬头”。食饼炙。士人家塾令童子开笔,取吉兆也。用谷皮自灶引出,及河井之衅,引至于户内,谓之“引龙”。是月也,“春分”,民乃犁。

三月
  “清明节”,拜扫先墓,填土,挂纸。 多插柳,戴松枝。 先一日为“寒食”,不举火。是月也,恒望雨。

四月
  八日,谓之“浴佛日”,相传释迦牟尼诞也。诸寺作龙华会。 民间断宰杀。 是月也,望雨尤甚。

五月
  五日,曰“端阳”。比户悬艾虎,研朱砂、雄黄入酒,晒而饮之。馈角黍于亲朋以贺节。是月也,将届芒种,先播秫,夏至后十日,农乃登麦,谓之“麦秋”。

六月
  六日,晒衣于庭中,士人则取书画曝之。是月也,惧霪雨伤稼,恒课晴。

七月
  七日,曰“七夕”。陈瓜果,祀织女。 晒水于日中,投以针,名曰“乞巧”。 月之望为“中元”,祭祖先,月夜则延高僧作佛事,施食于河干,放莲灯。

八月 
  八月既望,制月饼、陈瓜果祭月,设筵宴以庆中秋。视月之明暗,验来岁元宵之晴雪。自七月至于此月,早禾皆熟。

九月
  九日,曰“重阳”。制菊糕,士人登高宴集,犹有古之遗韵焉。是月也,晚秫毕收。

十月
  十月朔,制纸衣,祭先茔而焚之,谓之“送寒衣”。

十一月
  “冬至”, 向尊长行庆贺礼,谓之“拜冬”。 一岁中自元旦外,惟立春、冬至为大节,故交相贺也。又夏至食面,冬至则食饺。

十二月
  腊月也。 月之八日,杂五色米、豆和枣、栗炊之, 名曰“腊八粥”。 二十三日, 扫舍宇,“祀灶”于灶陉。及“除夕”,祭祖先毕,长幼聚饮,竟夕不寝,谓之“守岁”。攒火围炉,以助阳气,比达旦,则又为明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