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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统一悬挂
经营承诺书及承诺牌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按照《二〇〇六年天津市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盗版音像制品,推动正版音像制品经营示范店的建设,增强经营者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以提高本市音像市场的正版占有率,现就在全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推行“公开承诺制”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文化局应按照市文化局提供的“本店无盗版”承诺牌样式统一制作“本店无盗版”的承诺牌,并要求辖区内的经营场所一律在2006年9月30 日前将承诺牌悬挂在经营场地入口处(门前)的显著位置。
  二、市文化局已统一印制了“天津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承诺书”,各区县文化局应按照承诺书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并要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同时在2006年6月30 日前统一在场所内的显著位置悬挂承诺书。
  三、推行公开承诺制是2006年本市音像整治工作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各区县文化局和市文化市场稽查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落实,要求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悬挂承诺书和承诺牌,并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加大对非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本市音像市场的规范发展。

  特此通知

附:1、本店无盗版承诺牌样式
  2、本店无盗版承诺牌制作规范
  3、天津市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承诺书

                                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