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印发《二○○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北京、上海、重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秩序,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文化部决定2006年继续深入开展以“阳光行动”为重点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现将《二○○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二○○六年三月六日
抄送: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全国扫黄办、全国整规办、保知办。
二○○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去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和文化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侵权盗版现象还相当普遍,违法违规进口问题较为突出,制售盗版活动规模化趋势明显,音像市场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侵权盗版猖獗势头,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科技创新,保障国家文化安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文化部决定于2006年深入开展以“阳光行动”为重点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