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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署开展网络表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表演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表演行业健康发展, 文化部决定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络表演市场专项规范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总结宣传3个阶段,以北京、天津、 上海、江苏、 浙江、湖北、广东、四川、重庆等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较多、 市场发展较快的地区为重点地区。 整治内容包括:价值导向问题严重,编造虚假信息;《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内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直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或备案的网络游戏产品;未要求网络表演者实名注册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核实等。
  专项整治期间,文化部将部署各地依法查办一批网络表演典型案件,关闭一批价值导向严重偏差、内容格调低俗、不具备运营资质的网络表演平台,封禁一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网络主播,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对违法违规网络表演平台及主播的强力震慑。
  同时,文化部将指导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加强行业自律, 研究制定发布行业运营规范; 建立行业“灰名单”“黑名单”制度,实施违规主播行业联动惩戒机制;指导行业加强对主播签约经纪组织的管理,拒绝与不具备相关证照资质的组织签约,抵制违规行为多发易发的签约经纪组织;鼓励和引导网络表演平台丰富网络表演内容,在春节期间举办“网络过大年”“民俗直播”“非遗直播”“网络文化进基层”等活动,组织优秀主播播报各地民俗风情、非遗展演、文艺演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变化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2018-02-14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