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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开始实施

  《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经市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文化部批准,已在全市各区县开始实施。3月28日,市文化局召开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实施本市网吧发展规划确立的工作。
  《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市文化局牵头起草,按照“严格审批、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指导原则,经反复征求各区县及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制定出台。该规划体现了三个特色:一是对今后5年本市网吧发展的总量和布局进行了总体调控。确定在2006年到2010年期间,本市网吧发展的总量要控制在1000家以内,鼓励发展网吧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单体网吧,调整网吧的结构布局,明确指出了本市网吧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二是要求各区县按照全市的总体规划目标制定出本地区具体的网吧发展规划,对本区域内街道、乡镇、社区的网吧数量进行合理调控。特别是有空额的区县,要抓紧制定出规划,其空额主要用于发展连锁网吧。各区县要严格执行规划中确定的网吧发展总量,绝不能盲目发展。三是规划明确了新设立网吧的审批程序、标准和条件,对于网吧的变更也作出了规定,为规范网吧的设立与审批提供了依据。同时,规划也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及网吧管理各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和管理重点,对于今后本市网吧市场的规范经营、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