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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积极引导文化市场开展公共区域图像采集明示工作

 
   
   
 

  近期,为提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文化部及市级部门要求,河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把公共区域图像采集明示工作与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积极引导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娱乐场所开展公共区域图像采集明示工作。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印发《河北区关于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公共区域图像采集明示工作的通知》,并利用河北区文化市场QQ群、日常检查广泛宣传。要求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在场所内大厅、通道、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内的合理位置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并且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像采集区域提示标识。标识设置应当规范、醒目、清晰、安全,场所面积较大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多个标识,并对标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外观整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把图像采集区域提示标识设置情况做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文化经营场所的安装工作进行跟踪。

                           2017-06-08
                        (新闻来源: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