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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加大办案力度

确保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天津市区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第二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两会期间市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截止目前,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147件。其中典型案件有: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天津市雅尚印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印刷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印刷品的行政处罚。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天津市世纪敦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13种39张音像制品涉嫌为非法音像制品。 经天津市新闻出版局鉴定, 上述音像制品均为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或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或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收非法音像(电子)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西青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天津市西青区育才印刷厂检查时, 发现当事人未经批准,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东丽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天津纳海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事项,未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其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东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天津市神话典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未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
  南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天津市星火锐智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办公室发现3种(套)涉嫌侵权复制品的出版物,后经天津市版权局鉴定为侵权盗版图书。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事实,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物品的行政处罚。

                                        2013-03-01
                                   (新闻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