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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互联网案件和侵犯著作权案件各占一半

 
 

  在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文化部正式公布了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这也是文化部连续第6年公布年度十大案件。
  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分别为:安徽省合肥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游戏“私服”服务侵犯著作权案;江苏省扬州市谢某某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国家一级文物案;上海颠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从事《手机三国》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活动并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案;四川省广元市“2.12”李某某等盗掘元坝系列古墓葬案;福建省泉州市黄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案;贵州省贵阳市“5.16”谭某某等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和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牟利案;上海朗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学出版活动案;浙江省金华市陈某某等侵犯动漫作品著作权案;江苏省常州市星吧音乐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音乐作品案;天津市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内容涵盖音像、图书、文物、艺术品、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七大市场门类。其中,涉及互联网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包括手机网络游戏等新型案件;涉及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有5起,侵权对象涉及音乐、游戏、影视、文学和艺术品;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有6起,其中最大案值320余万元,16人被判刑。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逐步显现出体制机制的优势。全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217.6万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10.0万余家次, 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4.5万余家次;全国共受理举报3.4万余件,立案调查5.7万余件,移交案件3256件,办结案件5.1万余件; 全国共警告经营单位11.6万余家次,罚款19321.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336.2万余元,责令停业整顿1.5万余家次,吊销许可证305家。全年上报的各类型案件分布较分散,涵盖了综合执法的各个领域,充分展现了统一综合执法的成效。其中,新兴领域的网络文化案件超越传统文化领域的网吧案件,位居第二。 同时,出版物及娱乐市场的案件比重较2011年有明显提高。全年上报的647起重大案件中,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已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有325件,约占总数的50.2%。


                                          2013-01-18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