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安全的卫士 版权保护的尖兵
在我国文化战线,有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的身影时时出现在各地的文化市场,巡视、暗访、调查、取证……为打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维护群众文化权益作出重要贡献,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做出不懈努力,被誉为“文化安全的卫士,版权保护的尖兵”。他们就是“扫黄打非”工作者。
围绕国家大局,维护群众权益
十七大以来的这5年,是我国大事、喜事、难事接连不断的5年。同时,国内思想文化领域面临复杂局面;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一度呈泛滥之势,严重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战略,但假冒伪劣、盗版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
面对这些挑战,“扫黄打非” 部门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将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作为重点任务,先后开展了2008年“迎奥运保稳定”市场专项治理行动、2009年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2010年打击互联网和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2011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2012年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等。收缴了一批非法出版物,屏蔽删除了一批网上有害信息,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关闭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端掉了一批非法印制窝点,摧毁了一批地下销售网络,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配合了大局工作,维护了群众的文化权益。
与此同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协调有关部门,召开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会,最终促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严查重点案件,深入推进工作
以大案要案为抓手,是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更是“不二法门”。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多查案、查大案。
从2007年底开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努力建立一种机制、营造一种氛围,就是哪个地方查办案件深入,哪个地方结案率高,哪个地方工作成绩就突出,以此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条件,并每年拨出专门名额用于表彰奖励全国重点案件专案组及办案有功人员。
对重大案件及时立案、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对跨地区案件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变化促使大案要案接连告破。入选“201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的湖南长沙“1·19”储存盗版图书案、海南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 北京“2·18”制售盗版教材案、 河北廊坊“2·18”盗版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案、 广西南宁“4·21”制售盗版光盘案、河南商水“5·07”非法印刷系列案……的审理和公布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既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也体现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或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平均每年挂牌督办案件65起。
群众举报历来是案件线索获取的主要来源, 全国查办的“扫黄打非”案件中90%以上的线索源于群众举报。 2009年2月,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中心、国家版权局举报中心合并为联合举报中心。自合并以来,联合举报中心每月平均受理有效举报6500余件,最多时单日受理有效举报950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每年向举报有功人员发放奖金约80万元,最大一笔奖金为13万元。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极大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
理顺体制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以往,我国的文化市场监管力量分散在文化、出版、广电等各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队伍,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分离、人员不足、经费短缺……导致“谁都能来管, 谁都管不好”的怪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5年来,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程中,各地“扫黄打非”部门积极主动,理顺体制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根据中央的部署,从2009年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地级市、(区)实现了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三局合一,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其中,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是承担“扫黄打非”行政执法任务的主要力量。改革后,各地理顺了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体制,增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提高了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使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山东省青岛市是首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在2009年成立了独立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以往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多项重点工作,如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治理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治理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治理查处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违法违规视频视听及广告等工作,现在“一锅烩”。 2011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青岛市召开了建立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现场经验交流会, 对该市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目前,“扫黄打非”工作已经逐步形成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地区联防协作、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服务
实践证明,“扫黄打非”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但管理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行政经费短缺、技术装备简陋是目前基层存在的普遍状况。为改变这一状况, 5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积极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向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延伸,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据统计, 目前全部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城市(包括直辖市的区)、97%的县级市和县设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徽、江苏、四川、福建等省在乡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的还在部分村、社区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站,为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扫黄打非”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社会工程,只要广泛动员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就能使“扫黄打非”工作获得不竭的动力。5年来, 全国“扫黄打非”部门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采用座谈、课堂、讲台、晚会、展览、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揭露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的社会危害。
每年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各省市区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邀请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新闻媒体参加,使国际社会和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立场和成果。 连续5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中央电视台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以“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抵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社会责任意识。
2012-08-23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