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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首部管理办法自今年二月起实施

 
 

  记者从文化部获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办法》对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具有重大影响。
  《办法》首次系统地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定义,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执法人员的条件、执法工作应遵守的程序、执法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及责任追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共计五章四十四条。《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对综合执法机构的委托执法模式予以确认, 解决了委托执法模式的合法性问题;《办法》明确了文化部在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上的职责,厘清了指导综合执法工作与指导具体执法业务的差别;同时,结合文化市场执法特点,细化了部分执法程序,完善了重要的执法制度。这些措施巩固了文化部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下一步文化部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与建设,切实解决制约执法的难点问题。

                                        2012-01-16
                                     (新闻来源:文化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