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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总署要求教辅类报刊任何情况下不做违法行为

 
 

  7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召开违规教辅类报纸负责人谈话会,要求教辅类报刊严格遵守报刊管理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做违法违规的行为,促教辅类报刊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目前共有教辅类报刊140多种。近年来,教辅类报刊在服务教学、促进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部分教辅类报刊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教辅类报刊转让出版权,质量低劣并用低价销售的方式占领市场;少数非教辅类报刊,超越报刊的业务范围出版教辅类内容;一些教辅类报刊盲目分版,“一号多报、多刊”现象严重,大部分教辅类报纸都有10个以上的版别,最多的有100多个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报刊出版秩序; 一些教辅类报刊在发行环节中以高折扣给教育系统人员,导致他们以各种手段强迫学生订阅。
  为解决教辅类报刊出版中存在的上述违规问题,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2010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辅类报刊管理的通知》,要求教辅类报刊自查自纠,进行整改。此次召开违规教辅类报纸负责人谈话会,就是希望教辅类报刊从自身做起,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出版秩序,提高出版质量。
  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从三方面抓落实:一是各教辅类报刊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规范出版秩序,依法出版。报刊要严格按照既定的业务范围出版,不得擅自变更业务范围;不得转让出版权;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不得以高额回扣等形式发行报刊。二是新闻出版总署要加大监管力度,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规的教辅类报刊。为此,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提高教辅类报刊准入门槛; 对所有教辅类报刊进行质量评估; 对几类问题集中的教辅类报刊进行集中查处。 三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加强监管。根据2010年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辅类报刊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报刊出版有关规定,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所属教辅类报刊进行全面整顿;对教辅类报刊出版质量进行分类评估,对优秀教辅类报刊出版单位,鼓励支持其通过兼并其他报刊做大做强,促进其发展壮大,提高市场占有率,对评估不达标的报刊出版单位,坚决予以退出;结合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工作,推动教辅类报刊转企改制步伐。
  中宣部出版局,中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部分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负责人及6家英语类违规教辅类报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1-07-13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