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今天在京呼吁,个别单位打着“数字图书馆”的名义非法复制、使用他人作品,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希望有关方面加强自律和行业管理。
王自强是在今天举行的“ 全国图书馆版权保护工作会议 ”上做如上表述的。该会议由国家版权局会同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共同举办。
王自强表示,在版权保护方面,绝大多数图书馆都能够按照法律要求依法使用他人作品,但是也有一些图书馆存在非法复制的问题。
对于越来越多的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王自强认为,数字图书馆具有一定的营利性质,其运行方式在本质上也不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称的公益性图书馆, 这一领域的版权问题与传统的图书馆也有很大不同。 个别单位打着“数字图书馆”的名义非法复制、使用他人作品,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希望有关方面加强自律和行业管理,严格贯彻落实著作权法,维护行业的整体形象。
据悉,早在去年10月,国家版权局、文化部、 教育部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4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图书馆著作权保护意识。
2010-09-27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