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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扫黄打非”工作要做到四个创新
              
             
        
  1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第二十三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就贯彻落实刘云山同志讲话及《201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对新闻出版、版权部门提出要求:提高认识, 把“扫黄打非”摆上新闻出版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工作, 狠抓“扫黄打非”任务的落实;开拓创新,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上新的台阶。
  柳斌杰指出,“扫黄打非”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把“扫黄打非”作为重要职责,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对“扫黄打非”重要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新闻出版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双重角色,既要履行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职责,又要完成好作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任务。在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对“扫黄打非”办公室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扫黄打非”工作顺利开展。
  柳斌杰要求,在实施《2010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过程中,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始终将打击非法出版物及网上有害信息作为第一任务。加强对出版物进出口单位的监管,绝不允许非法出版物通过正规渠道流入市场。强化对出版物印制、发行单位的监管,加大对地下非法印刷复制厂的打击力度,严查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加强对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的监管,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进一步加大文化环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力度,继续整治报刊、音像制品、互联网淫秽色情内容及低俗之风,深入开展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坚决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销售对象的有害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严格把好网络游戏出版审批关,加大对网络游戏非法出版打击力度,依法整治未经审批擅自出版和出版后擅自添加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切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对出版物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坚决查缴盗版畅销书、工具书、教材教辅读物以及盗版电影电视剧音像制品,继续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深入打击网上侵权盗版行为,扎实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对参与制售传播侵权盗版制品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严肃查处非法报刊。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深入查缴各类非法报刊,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严肃查处报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柳斌杰强调,面对“扫黄打非”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上新的台阶。一是要创新思路。要在“扫黄打非”的基础上,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推动解决新闻出版行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促进新闻出版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创新制度。进一步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吸引群众参与“扫黄打非”。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和“黑名单”制度, 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许可证。三是要创新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建立健全打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和侵权盗版活动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非法印刷品和音像制品鉴定审核机制, 配合做好鉴定等工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要创新技术。在新闻出版部门现有信息管理和网络监控平台的基础上, 推进“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提高“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印刷和复制企业、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互联网及手机媒体等的监管,切实提高技术防控能力。

                                          2010-01-21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