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3季度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情况通报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的通知》精神, 2008年第3季度,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深入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为主题的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加大了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的力度,努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
2008年第3季度是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的关键阶段。在此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万余人次,与2007年第3季度相比增加17.3%,与上季度相比增加了22.1%。 按照各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在岗人员数计算,本季度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人均出动执法检查75次, 北京、 广东、重庆3地执法人员人均出动检查超过160次。全国共检查经营单位164万余家次,与2007年第3季度相比增加32.5%,比上季度增加32.4%。全国共受理举报近2万件,与2007年第3季度相比减少13.4%,立案调查1.9万余件, 与2007年第3季度相比减少5%,办结案件1.9万余件,移交案件790件。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人均立案0.92件,人均办结案件0.92件。
全国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约1241万张,收缴非法书报刊约388万册,收缴网吧及附属设备约1.1万件,收缴电子游戏机约1.9万件。对经营单位实施处罚中,全国共警告经营单位2万余次,罚款5,362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33万余元,没收非法物品298万余件,停业整顿4,843家,取消经营资格709家。
全国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386件,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 没收违法所得77万余元,罚款2126万余元,责令侵权单位停业整顿1780家,取消侵权单位经营资格413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3件,移送司法机关涉案人员263人。
从第3季度的行政执法统计数据来看, 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期间,在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努力下,全国文化市场总体上秩序良好,运行平稳,“奥运保障行动”成效显著。
2008-11-30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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