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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沽区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
          暨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总结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塘沽区文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好落实工作,力争使宣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一、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
  为使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收到预期效果,区文化局经认真研究,制定了《塘沽区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方案》。《方案》确定在宣传周内,以上街宣传、法规培训、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影响。
  二、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1、开展上街宣传活动。4月26日,区文化局行政执法及机关工作人员在主管局长陈建和分管局长杨文芳的带领下,在塘沽区解放路商业街内摆设宣传桌椅、 展牌, 悬挂“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宣传条幅,发放《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两院”司法解释材料以及天津市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统一宣传材料,现场摆放真假光盘识别实物进行讲解。宣传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了如何鉴别盗版音像制品,以及贩卖淫秽、盗版音像制品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共接待咨询人员120余名,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张。
  2、举办法规培训。4月26日上午10时,区文化局召集全区的正规音像店经营者赶往解放路宣传现场,在现场分管科长向所有正规音像店负责人举办法规培训,再次讲解《条例》、《办法》、《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具体条款及正版音像制品的鉴别方法,与所有经营者再次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文化局要求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严禁销售淫秽、盗版等各种违法音像制品,并做好监督,积极举报贩卖违法音像制品和无证经营摊点的违法经营行为,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确保今年奥运会、达沃斯论坛等活动顺利进行。
  3、加大执法检查工作。 活动期间,区文化局加强对音像经营场所和无证经营摊点的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解放路商业街、 学校周边的音像店进行了严格检查,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于4月16日、4月20日、4月29日进行了三次联合执法,对 上海道、解放路、小地道、洋货市场、解放路蔬菜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共取缔无证经营摊点4个,无证照音像店一家,收缴违法音像制品3280张、盗版图书100余册。
  4、参加集中销毁行动。4月20日,区扫黄办、文化局分管领导前往市大礼堂参加全市百万非法出版物销毁活动。
  5、在宣传周期间,塘沽区所有正规经营门店,在经营场所各自悬挂“尊重知识,拒绝盗版”宣传条幅。
  三、加大媒体宣传工作。
  为扩大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的影响,加强了对外宣传工作。不论是上街宣传,还是执法检查,我们都安排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随行,并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加以正面宣传,扩大影响面,为加强音像市场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塘沽区文化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积极联合工商、公安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保持对非法出版物的高压打击态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合力,确保奥运会、达沃斯论坛等活动期间内塘沽区文化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2008-06-17
                                  (新闻来源:塘沽区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