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条例明年实施 津城网店不需登记
此前有关媒体披露“北京网上开店需进行工商登记”的问题,引起了天津市民的广泛关注。据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法规处负责人介绍, 9月12日通过审议、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没有涉及此类问题。在天津,网上做生意仍可网开一面。
日前,本市第一部有关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法规《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通过审议,该条例对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审查备案验收、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统一和规范、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但在电子商务的发展方面,目前还没有细化。
据了解,北京在电子商务方面的发展远远早于天津,此前商务部要求网上开店进行工商登记的指导意见也只是针对特殊商品的销售,本市并没有提及工商登记问题。记者登录一些购物网站发现,个人在网上开店很简单,只要向提供虚拟空间的网站管理公司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
业内有关人士表示,商务部的工商登记意见只是针对那些需要特许经营的商品, 比如烟草、药品等,其他商品则不用。
2007-09-16
(新闻来源: 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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