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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文化部在音像市场管理方面开展八项工作

  2006年,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以大力加强市场监管、积极扶持音像制品出口、修订音像市场管理法规,完善音像制品分销网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一,修订《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完善音像市场法规体系。
  原来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对推动音像市场发展、规范音像市场秩序起到了显著效果。但是近年来政府管理方式及音像市场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修订《办法》的必要性日益突出。首先,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互联网技术在音像制品分销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音像制品的传统发行销售网络受到巨大冲击;电影、电视剧尤其是音乐基于国际互联网的数字化发行及网络下载日益成为许多传统音像制品消费者的新选择;音像制品电子商务和在线下载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的要求较低,传统音像分销网络和门店无法与其形成公平竞争态势。其次,无证经营和游商小贩对合法经营门店的包围蚕食,压减了合法门店的生存空间。无证经营户不需要上缴税费,不需要遵守国家有关音像市场管理的规定;游商小贩更是对合法门店采取包围态势,公然在正版音像城和音像店周围兜售盗版音像制品。
  修改《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调整政府管理方式,放宽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鼓励音像制品连锁化经营,创新连锁经营方式方法,降低音像制品经营成本。《办法》取消了设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对注册资本、营业面积及专业从业人员的限制,进一步降低了连锁经营准入门槛,降低了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降至100万元 ,全国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办法》允许连锁总部设立连锁经营柜台,不对营业面积作出限制性规定,同时规定直营连锁门店和直营连锁柜台不需要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凭连锁总部许可证复印件报文化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执照后即可经营。修订《办法》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政策调整、管理革新和良好服务,引导社会资本积极进入音像制品现代流通领域,促进合法经营门店、摊点和柜台的发展,扩大正版的销售终端,疏通正版的流通渠道。让音像制品进商场、进超市、进书店、进报亭、进社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为人民群众购买音像制品提供便利,发展繁荣音像市场。
  第二,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
  11月16日至18日,文化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了第三届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本届音博会启用了新建成的专用展馆。会展在广东音像城建设中的国际音像产业基地举办,展馆由A、B馆组成 。A馆是新建成的音博会专用展馆,展览面积7700多平方米;B馆是广东音像城,展览面积1.8万多平方米 。音博会总展览面积达2.5万多平方米,大大超过前两届的1.6万多平方米。音博会参展单位总数达256家。境外主要的电影、唱片公司和国内重要音像企业大多参展,其中包括美国电影协会及其属下六大会员公司 ,以及百代唱片、环球唱片、索尼BMG、华纳电影等跨国公司。音博会还设置了“数字娱乐展区”。参展单位的行业覆盖面比往届有所扩大 ,首次引进了移动通信运营商、影音器材制造商 、数字电影院线经营商、企业管理软件发行商、家用音像制品容器制造商等企业参展。
  音博会参展产品数量达到10万种以上,大量新产品、新节目、新技术在音博会期间推出。音博会期间,展馆内的中心舞台、会议室、数字电影演示厅、视听室、音响室等活动场所共举办了40多场产品推介会和明星见面会。展会期间共接待观众5万多人次,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观众达1500多人,均大大超过上届。
  第三,充分发挥出口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
  2005年,为贯彻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 ,财政部、文化部专门设立了200万元的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决定对切实可行的出口项目和出口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这是国家财政资金首次投入到文化服务贸易领域。2006年年初,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2005年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进行评审,并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批准,对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孔雀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杰盛唱片有限公司等8家出口成绩优异的单位发放2005年度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奖励资金共计40万元 。经与财政部协调,2006年国家财政补助出口资金较2005年翻了一番多,达到了500万元。
  第四,制定《二OO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音像市场整治“阳光行动”。
  3月,下发《二OO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以“阳光行动”为重点的音像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坚决遏制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泛滥的势头,最大限度地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为民族音像产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重点一是对非法经营活动猖獗、权利人反应强烈以及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二是对具有较强辐射功能、担负主要物流渠道以及具备巨大市场需求的城市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对侵权盗版实施精确打击 ,从发现、查处的案件着手,追根溯源,追查侵权盗版的来源 ,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出版、版权、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集中打击非法音像制品流通网络和非法经营窝点。四是努力探索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执法模式,逐步建立网络监控长效机制 。一、二季度开展“阳光1号”行动,重点净化两会期间、“五一”前后音像市场,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暑假期间开展“ 阳光2号”行动,以清理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为重点 ,维护著作权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国庆、新年期间开展“阳光3号”行动,重点保护重要国产影片的发行放映。加大刑事和行政处罚力度,重点解决合法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盗版的问题。总结推广江苏近年来积极建设沪宁沿线正版音像制品示范区,扶持建立中艺音像批发体系的管理经验,启动长三角正版音像制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探索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
  第五,召开全国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交流会,推广“江苏经验”。
  4月,文化部在江苏常熟召开了全国音像市场管理工作江苏经验交流会 。江苏省文化行政部门在音像市场整治与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中,江苏省文化行政部门坚持守土有责,旗帜鲜明地开展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教育和感化盗版分子转行经营正版,工作有思路,管理有力度,市场有效果;在市场建设方面,江苏省积极建设沪宁沿线正版音像制品示范区,扶持建立中艺音像展销中心,音像市场正版的发行额和市场占有率平稳上升;在执法队伍方面,建设了一支高素质、成体系、战斗力强的文化市场监管队伍;音像行业协会建设良好,在行业自律和自主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会议目的是总结推广江苏省近年来在音像市场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积极探索音像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对下一步音像市场管理和产业发展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
  第六,开展第八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全国整规办、文化部等13部门《关于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文化部《二○○六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4月20日至26日,在全国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第八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各级文化部门通过设立宣传点、运用新闻媒体、组织销毁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和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成果,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导向。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对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七,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建立音像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鉴于部分音像出版发行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音像制品进口法规,以套版套号等方式,违法出版发行进口音像制品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音像制品进口工作的管理,下发了《文化部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进口音像制品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打击违法进口工作,凡发现音像出版发行单位继续违法进口音像制品,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停止受理进口申请,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音像经营许可证,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 。8月,文化部召集一些音像出版发行单位在北京召开了音像市场工作座谈会,并明确要求广东、安徽、广西、黑龙江、山东等省音像出版社进行自查自纠,不给违法经营者留下空间,坚决打击和清除违法进口的“害群之马”,推动进口音像制品经营秩序快速好转 。9月,文化部下发了《关于改进音像市场管理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音像市场和音像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音像经营单位进行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公告制度,对经营违法音像制品被处罚的门店、仓库、货运站、窝点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明确音像市场政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部位,确定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分解监督管理职责,责任到人;加强音像制品分销网络的建设,大力扶持连锁门店,发展连锁经营柜台,健全音像制品流通网络。
  第八,加强与美国电影协会的合作,召开中美电影版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席会议。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与美国电影协会召开了3次召开中美电影版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席会议。2月会议,美方通报了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合肥、武汉、成都、南京、青岛等城市200多家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市场监测情况,提出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行政执法效果的意见。中方通报了联席会议期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对美国电影协会投诉的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调查处理情况。双方共同商议了打击盗版美国电影、保护知识产权以及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等相关事宜。6月会议,中方通报了联席会议期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对美国电影协会投诉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140家音像店的调查处理情况,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8804张,其中收缴举报中涉及的12部重点影片1282张,吊销许可证29家,行政罚款22家,警告6家,刑事拘留6人 ,取缔了12家无照经营门店和115个游动商贩。美方对中国政府的工作表示赞赏。11月会议,中方通报了今年以来“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和“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成果和新修订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美国电影协会称中国政府“处处为正版提供便利,处处为盗版设置障碍”,并通报了近期音像市场抽样调查结果。

                                           2006-12-26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