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
    网吧管理
    音像市场
    演出市场
    娱乐市场
    文化执法
  首页>>文化动态>>市场管理>>
  市 场 信 息  
 

 

             天津市“反盗版百日行动”进入公示期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八部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从7月17日至10月底将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日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公安、文化、出版、版权、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反盗版集中行动日”检查活动,启动了我市“反盗版百日行动”。
  目前,我市“反盗版百日行动”正处于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期。 公示期内,即8月15日前,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盗版制品主动上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凡公示期内主动上缴盗版制品并说明情况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追究其责任。
  公示期后,即从8月16日开始,各有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一次经营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数量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由版权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由行政许可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证,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制售、储运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行为,社会各界可向市有关部门举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电话:23325042;市文化局举报电话:12318; 市版权局举报电话:28335745;市新闻出版局举报电话:28310603;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8292638;市工商局举报电话:24466463。 
                                       06-07-27
                                      (新闻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