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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

  为根据《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6-2010年发展规划》及《通知》(津网管字[2006]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展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文化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原则和天津市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展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照“适度发展,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从严准入,计划调节”的要求,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促进和规范网吧经营活动,确保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文明、安全、星级网吧评比活动,倡导文明、守信经营,推动我区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二、网吧现状
  目前,本区网吧经营单位共有21家,计算机终端1460余台,平均每家网吧拥有70台计算机终端。正在申请网吧连锁经营企业1家。网吧的分布情况是:杨村街13家,王庆坨镇3家,汊沽港镇3家,南蔡村镇1家,梅厂镇1家。
  三、规划目标 
  根据天津市对郊区县发展网吧平均每1.6万常住人口设立一家网吧的标准确定, 2006至2010年期间,我区网吧总数可达53家,在现有网吧基础上,新增网吧32家。此期间鼓励发展网吧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单体网吧。区网吧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人口变化,适时调整网吧布局结构。
  四、具体规划
  1、截止2005年底我区常住人口为81.7151万人,其中武清城区常住人口为173260人,加上高校、部队、开发区的流动人口约有3.5万人,城区共有人口20.826万人;乡镇常住人口为64.3891万人。从人均经济收入、人口素质、生活水平考虑,城区按每1.3万人设一家网吧,共设网吧16家;乡、镇按1.8万人设一家网吧,共设网吧37家。(具体分布见附表)
  2、在规划范围内的网吧发展,原则上先发展无网吧的乡镇,无网吧的乡镇发展乡镇政府所在地。有网吧的乡镇(街)和数额已满的乡镇(街)将暂不发展,从严控制单体网吧迁入,以实现网吧布局平衡合理。
  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营业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10平方米,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70台,并有与之相适应的附属设备。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在居民小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等办公区内设立。网吧在中小学校周边的,直径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
  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网吧的规范经营管理
  1、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天津市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意见,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向天津市文化行政部门报送本区域内网吧数量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民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负责所辖区域网吧的日常巡查监督,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网吧。
  2、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文化行政部门要把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经营违法网络游戏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黑网吧”,加大对农村黑网吧以及利用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变相经营网吧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利用网吧传播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的打击力度,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行为的执法力度。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企业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共同保障我区网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网吧发展规划分布表)
                                  武清区网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