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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人民网 吉力 2006-11-21
 

  社会的和谐,主要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和谐。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党关系、阶层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即无宗教信仰的人民与有宗教信仰的人民、信仰不同宗教的人民之间的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我们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着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代表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 , 因而要以和谐哲学、和谐思维来协和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旗帜下,讲信修睦,全面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维护、加强全社会的团结和全民族的团结。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全面阐述了党处理这些重要关系的基本方针政策和要求,词句上不难明白,想背熟也很容易,但要很好地贯彻却需要有责任心,有文化,有能力才行——这当然主要是就各级领导者来说的,但也是指理论、宣传工作者和媒体工作者。
  首先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而所谓责任心,集中到一点,就是一个“诚”字。这个“诚”,既关乎道德,也关乎思维方式和思想水平。例如,如果不能真正超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所形成的那种简单化的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水平,遇到社会问题和矛盾,想到的就是斗,总是标榜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谁不同意自己的观点谁就是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这就不可能真诚地负责任地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待涉及政党、阶层、民族、宗教、知识分子、青年等方面的问题。这样做,干的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事,不仅丝毫无助于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而且适足成为激化矛盾的乱源。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如果缺乏对党的事业的正心诚意,又会不惜更严重地制造或夸张“敌情”以文过饰非,以“证明”自己的正确。不是说对社会上的错误观点不要批评,更不是说对境内外敌对势力不要坚决斗争,而是说那种任意夸大社会矛盾和对抗因素的错误决不能再犯。对这一类情绪和带有思潮性的倾向,对经济、社会、意识形态各领域的问题和矛盾,一定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并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品格和作风,积极主动地疏导和化解。要祛除戾气,增添祥和。
  而祥和是靠文化“化”出来的。在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粗鄙不文也是严重的破坏因素之一,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损毁等等令今人悔恨,更会令后代子孙痛心疾首的破坏都是因此造成的。而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实现和谐,更是一个文化的问题。不错,在这里根本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但应当充分体认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即是由一种伟大的文化传统所涵濡发育起来的,如果隔膜于欧洲文化的背景,哪里能真懂马克思主义?同样,如果缺乏中国文化的基本素养,也不可能真懂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脱离了文化的精神,可能就只会看到马克思的“霹雳手段”,却不会懂得他的“菩萨心肠”,也就是那种深刻的人道主义,那种深切关怀人的社会命运的大慈悲。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其“人文”内涵极为深厚,只有理解了它的文化意义,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它的政治与社会意义。
  文化,至柔如水,却是直指人心的精神力量,从而是十分重要的领导力、影响力 。 全面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关键在善于做群众工作。领导力、影响力,乃至执政能力,实质和基础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对群众产生“近悦远来”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仅有权力是远远不够的。而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正在于不少掌握权力的领导者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甚至根本不会做群众工作,无论是对工人农民 , 还是对新的社会阶层,抑或是对知识分子,对青年,都是如此。这除了其它原因以外,文化素养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里说的文化,不等于学历教育程度,而是大致在“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个比较“形而下”的层面上说的文化,但这也是一个重要的道理,文化本就是一种顺人情,明事理的通达,而群众所要求的,亦大多不过合情合理四个字。这四个字做不到,和谐二字当然也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