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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集中检查企业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和“十八大”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工作,确保无播出事故,9月12日至27日,新区文广局组织工作组分别对天津港集团电视站、渤海石油电视站、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视站、天津碱厂电教中心、天津石化公司电视站、大港油田电视站6家企业电视站的安全播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安全播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检查中,工作组详细了解了各企业电视站的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工作组织、任务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安全播出防范的组织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修订及演练情况、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工作组还实地查看了技术系统配置情况、信息安全、消防安全、机房环境等,并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的技术系统配置情况和人员应变能力进行了重点检查。 工作组要求各企业电视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滨海新区广电系统安全播出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家企业电视站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确保广播电视站安全播出责任书》,严格执行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节目播出源头管理,强化值班管理和播出机房设备管理,争取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应急管理到位,日常管理常态化,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播出传输事故。

                                     2012-10-08
                              (新闻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