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文广局历时近两个月完成了对全市经批准的104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5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的2011年度业绩审核工作。 经过机构自查、实地复查和综合评定三个阶段的严格审核,最终评定5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和77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为合格机构,21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为基本合格,6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为不合格,并对这6家机构做出取消制作经营资格和注销许可证的决定。
2012-02-15 (新闻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