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印发了《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我局积极组织部署全市广电系统宣传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下发通知,对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管理规定和加强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自觉执行《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的规定,强化行业自律,优化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把好各类节目的制作关、审查关、播出关,守住思想政治底线、道德价值底线、客观真实底线;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新闻宣传纪律、造成导向失误的相关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严肃追究;要全面、客观、科学地看待收听收视率, 纠正唯收听收视率和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的错误倾向;要着力推进广播电视新闻类等节目的品牌建设,以更多更好的品牌节目占领荧屏声频。
二是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完善对播出机构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播出机构宏观管理,引导广播电视媒体坚持正确导向、提高报道质量、担当社会责任,使广播电视媒体更好地发挥舆论引导主功能和主阵地作用;要加强对各类节目特别是重点类别节目的日常监播评议,做到预警指导、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和纠正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差错、价值导向偏误等问题,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净化荧屏声频;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和沟通联动机制等工作制度,形成对节目导向的监管合力;对播出机构发生违规问题要及时督查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是一本供广播电视系统宣传管理人员使用的重要工具书。该手册汇编了多年来广电总局在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方面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等内容,为各级广播电视机构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节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指南。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手册》管理规定,对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1-01-09
(新闻来源:局传媒宣传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