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文办[2006]37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局关于保护文化艺术
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文化艺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现将《天津市文化局关于保护文化艺术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工作。随通知下发《文化局所属单位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情况调查表》,各单位把历年的情况和数据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报,于6月30日以前报局文化产业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传真):23314048 联系人:张和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邮编:300041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天津市文化局关于保护文化艺术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2、《文化局所属单位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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