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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启申报 小微企业不受限

 
    2月26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就开展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进行安排。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到,今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八大重点支持内容,即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继续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开展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影视产业发展、 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 成长性好,其中净资产一般不低于500万元。此外, 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 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 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合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企业集团上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或母公司净资产的20%。需特别注意的是,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小微文化企业,其净资产规模及申请金额比例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2015-02-27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