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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显示:文化产业整体发展跑赢GDP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2011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8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稳步提高。
  同时,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化服务业发展较快。2011年,我国文化服务提供单位的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5.9%,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
  自2004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长期快速发展。2004年至2008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近5个百分点。2008年至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继续较大幅度高于同期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
  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常住活动单位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由于2011年为非普查年份,当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范围仅包括法人单位。

                                          2012-12-13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