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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为文化企业提供六方面的帮助与扶持

 
 

  在2日举行的文化部四家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上, 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目前我国文化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批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成为规范的市场主体,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电影集团等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凭借其灵活的创新机制、较高的经济效益、知名的企业品牌,正在蓬勃发展。
  欧阳坚同时指出,由于起步晚、基础差,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成长和文化产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多数文化企业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低,自主创新能力差,经济效益不高,高端复合型人才缺乏等问题;其中,一些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而来的国有文化企业,还面临着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国外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涌进、国内文化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
  “要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文化产业的素质和水平,就要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塑造出大量合格的市场主体, 更重要的是,必须要培育起大量优秀的、 有实力的骨干文化企业,使之成长为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头羊、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能与国际同行抗衡竞争的主力军,最终成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欧阳坚说,文化部将进一步加大对骨干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并以此作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中心环节和重要抓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要为文化企业尤其是骨干文化企业提供六方面的帮助和扶持:
  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骨干文化企业在税收减免、财政扶持、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更大的优惠,同时还要最大限度地为文化企业提供宽松、平等的政策环境。
  二是启动实施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通过国家立项、财政补助、骨干文化企业实施的方式,为广大文化企业搭建技术、信息、培训、展示、交易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为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平台,一方面鼓励组建各类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开展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的评估及交易,使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能够通过质押和变现变为有效的经营资本;另一方面搭建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和贷款业务的平台,解决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贷款和放款难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盗版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版权和品牌的保护力度,为文化企业的发展创造规范的、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加大文化企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的培养。各级文化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以多种方式培养企业急需的文化人才,特别是高端复合型文化人才。
  六是抓紧研究制定重点文化企业评选的标准和程序,每年逐步选择和确定一批文化部行业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文化企业, 本着扶优扶强、能进能出的原则, 建立起对重点文化企业的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一批发展好、有潜力的文化企业,有序地进入重点文化企业的行列,迅速发展壮大,为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作出表率、提供示范。


                                          2010-12-06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