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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产业的振兴宣言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规划现已正式下发。借此东风,《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顺势推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在人民群众对文化繁荣的热切期盼中,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政府发力,规划引路,浓墨重彩,重锤响鼓,与日益崛起的市场力量相呼应,强力推动文化产业,体现出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体现出对培育文化新生事物、创建新的文化生力军的历史担当。期待已久的文化工作者和文化经营者将因此而成竹在胸,充满力量和雄心,方兴未艾的文化产业也将由此拉开新一轮大幕,沿着规划的方向,以加快的节奏、如虹的气势和开阔的气象,铿锵走上振兴之路。
  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明显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增强国际竞争力。《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则是国务院继提出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印发的第一个振兴规划,文化产业由此与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 电子信息等并肩进入国家着力振兴的视野, 也由此登上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剧的前台。《振兴规划》运筹于国家基本方略的至高层面,谋篇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大格局,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中把希望的目光投向文化产业,更是意义重大。龙头一动金蛇舞,纲领一举万目张。以这一规划为指导和依据,从自身实际出发,文化部制定了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振兴规划》在文化系统的具体化和创造性发挥,是规划精神得以认真贯彻和全面实现的必要途径。
  《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奋斗目标,将文化行业的文化产业划分为演艺业、动漫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和相关服务业十大业态,从而在乱花迷眼的现象中厘清自己的重点门类以及进取方向,进而统筹产业布局,完善市场结构。《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不断延伸文化产业链、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运用高科技促进文化产业升级、 大力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十大任务,从而在纷繁驳杂的事务中明确了自己的着力点,以此带动文化产业的全方位突破。《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十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完善文化产业法制体系;加强文化产业规划;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指导组建全国性、区域性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文化产业的人才培训及使用;充分发挥我驻外文化机构作用,构建通往国际市场的平台和渠道。这些保障措施直面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障碍,为筚路蓝缕的拓荒者铺路搭桥。《指导意见》融入了科学发展的文化理念,贯穿了《振兴规划》的灵魂,凝聚了文化工作者、文化经营者的智慧。它代表了当前文化产业发展所达到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 表现出对有利于文化产业的社会环境和产业空间的孜孜以求, 必将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造就高潮迭起的文化建设新局面。
  在金融海啸中乘风破浪的中国文化产业,已然成为经济复苏曙光中的灿烂一抹,当前最重要的是确定前进的坐标。因此,文化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振兴规划》及《指导意见》,吃透精神,用足文件,狠抓落实。要善于联系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规划变成计划,把计划变成行动。要抓住当前文化产业天时、地利、人和的难得机遇,充分利用文件营造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治氛围、 社会环境和市场条件,乘势而上, 在新的起点上有更大作为。总之,要把《振兴规划》及《指导意见》变成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美好现实。
  文化产业的拓进,将带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的振兴,一定会成为促进中华文化复兴的伟大杠杆。

                                       2009-09-30
                                    (新闻来源:文化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