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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音乐产业转型提升的新平台  
 

  
  贝多芬曾说过:“音乐会使人高尚起来。”音乐作为一种抒发情感的独特方式,倍受人们青睐,日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音乐产业与科技紧密结合,网络音乐就是它的最新表现形态。
  网络音乐,指的是音乐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或无线方式传播的音乐。近年来,我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迅速,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促进了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 以手机音乐市场为例, 几年来, 手机音乐市场保持快速增长, 2005年全国彩铃市场收入超过25亿元,2007年则达到80亿元人民币,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文化部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网络音乐的发展和管理。早在2006年,我部就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提高我国网络音乐原创水平、加强网络音乐管理、规范网络音乐进口等方面的措施。一方面鼓励扶持民族原创、健康向上的网络音乐产品的创作和传播,积极拓展民族网络文化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网络音乐企业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民族原创网络音乐品牌。文化部部长蔡武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上讲话时提出,大力推进以网络文化为重点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统筹传统文化市场与新型文化市场,积极推动网络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艺术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的结合,大力提高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的原创水平。”文化部新的“三定”方案明确文化部负责网络音乐和手机音乐的管理,这次举办网络音乐节就是一项具体举措。
  此前,经台州市人民政府首倡发起,中国网络音乐节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经过三年的努力,网络音乐节已经成为目前国内最权威、参与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品牌价值最高的一流网络音乐品牌。本届音乐节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中国互联网协会、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主办,中国网友报等单位承办,旨在发掘培养有潜质的音乐人才,传播推广优秀的音乐作品,弘扬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促进网络音乐产业的发展繁荣。
  当前,音乐产业正面临转型。我认为音乐产业的发展,应当有开放的心态、创新的精神,以网络为平台整合资源,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 从传播渠道来看, 这些关系包括网络音乐与唱片业、网络音乐与手机音乐、网络音乐与广电传媒、 网络音乐与现场音乐表演、 网络音乐与卡拉ok演唱的关系,从艺术创作方面看,有专业与大众、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这些关系相互影响,要使他们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届中国网络音乐节将联合包括通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唱片公司、著名音乐人等在内的网络音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以植根于网络音乐和手机音乐的“ 歌手大赛 ”为主线, 配合丰富多彩的“网络音乐嘉年华”演艺活动和以“快乐音乐堂”为主题的音乐教育系列讲座。与前三届相比,第四届中国网络音乐节提升了赛事的关注度、参与度,更加注重选手作品的品质,并在保证赛事的公平性上下足了功夫。我们相信在组委会的努力下,在新闻媒体朋友的支持下,第四届网络音乐节肯定能发挥所长,有所突破,并为网络音乐的新一轮发展和打造绿色和谐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中国网络音乐的强势品牌,中国网络音乐节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有关网络文化建设与发展的讲话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为网络音乐人才、网络音乐企业、网络音乐受众搭建好平台,发掘培养有潜质的网络音乐人才,进一步完善网络音乐产业链,推广优秀网络音乐作品,促进网络音乐产业的繁荣发展。

                                 2008-07-27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