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各界对于文化产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急切。文化部建立了国家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启动了国家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许多高校设立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学”多种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本科专业;上海甚至开始了高级创意人才资格认证的工作。
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势头之盛,是一件可喜可贺之事。但人们想了解的是,文化产业的学校和老师在教什么?学生们又在学什么?如果只是把原文艺创作、艺术设计、历史文化等知识体系和原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体系,原封不动地照搬过来再简单相加的话,能算是文化产业教学的内容吗?
事实上,现在绝大多数文化产业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内容,就是对各相关学科原有知识体系的简单相加。虽然出现了文化管理学、 文化经济学、 文化市场学等交叉性学科,但这种交叉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在管理学中机械地加上了“文化”两个字而已。这种相加的教育、教学内容,看起来是“跨学科”了,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复合”,很难培养出文化产业发展真正需要的人才。因为原有的文艺创作、艺术设计等知识体系都是精英化、个人化的,按照工业标准进行大规模生产,不仅从来都不是它们的诉求,反而是其一直反对的倾向;而原有的管理学、经济学和各种现代科学技术等知识体系,又很难与文化产业的实际相贴切,很难把其理论的触角延伸至文化生产、营销与管理的特殊领域。
有例为证,现在很多高校开设的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四年本科教育期间所开设的课程达80余门, 电影史、 文艺理论、美学、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社会学、人力资源学等,凡相关学科无一遗漏。即使一个学生只选择某一类方向性(如影视产业管理方向)课程,他4年要上的课程也达到40多门。 这种撒网式、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及其教学内容,难以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出学生的实践能力。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不在于教育机构的不敬业,而在于人们对文化产业的认知程度的问题。从美国、日本、韩国等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来看, 文化产业的繁荣, 并不是靠多少个艺术家、作家带动起来的,也不是某几个大老板的功劳,而是一整套围绕着文化产品的策划、生产、传播、消费而建构起来的工业化、商业化运作体系的形成。在这个体系中,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产业人才:创意人员、制作人员、经纪人、营销人员、管理人员等。而每一种人才的培养都应各有其特殊的培养方式,如创意人员的培养一定要激发其求异性思维,制作人员要强化其专门技能的训练,管理人员则要建立一套像MBA那样的培养体系,因而不同的培养目标应选用不同的培养体系和标准。 但同时,无论是哪一种文化产业人才,又都应该懂得文化产业的特殊规律,如文化产品非文艺作品,文化产业的管理不同于文化事业管理,文化生产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外的“第三种生产”等。因此,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既需要划分出不同的教育层次,又要非常明晰地确立自己的学科界限。
因此,文化产业教育一定要强调实务教学,突出教学内容的可操作性和现实针对性,避免空谈理论。也就是说,文化产业教育应当深入剖析文化产业的各个层面,致力于向学生传授文化生产的特殊规律、运作过程、生产技艺,讲解文化产品经营、管理及文化组织的具体操作方式与规则等。而要真正做到这种实务教学,除了编写内容切实的教材外,大量采用案例教学、活动模拟教学以及加大课外实践时间,也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当然,在注重实务教学时,还需警惕一种教育方式,也是当下很流行的一种培训方式,就是把一些小有成就的文化公司的老板们请到讲台上来“现身说法”。由于国内文化产业研究的相对滞后,这些老板们的实践经验就成了“无价之宝”,成为了学生们如饥似渴吮吸的营养。这种教育方式,无疑给文化产业教育带来了鲜活的“一线”实例,明显缩小了教学与实践的距离。但这种方式的背后,依然有可疑之处:老板们固然有亲历的文化产业实践,但他是否有能力对其亲身经历进行理论透视,以总结出普遍规律传授给学生?这样的人不能说没有,但的确很少,大多数老板还停留在感性的经验层面。 就像哈佛大学的MBA教育以中国海尔公司为教学案例时并不把张瑞敏直接请去当老师一样,我们的文化产业教育也应拥有一支可以对最前沿的文化产业案例进行广泛分析、深入透视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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